(上接D49版)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种有色金属矿山及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种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利用。
关联方关系:云南楚雄思远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云南达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 睿
注册资本: 48,888.1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矿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矿业项目设计、技术咨询,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商业贸易服务。
关联方关系:云南达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云南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 伟
注册资本:4,63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山采矿、选矿、湿法冶炼;生产销售铜精矿、电解铜产品;兼营金、银、铅、锌等矿产品及其金属产品;湿法冶炼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关联方关系:云南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云南铜业胜威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义忠
注册资本:1,96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磷酸氢钙、磷铵、重钙、磷酸一钙、硫酸二钙、普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化工产品;经营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管理产品);进出口业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
关联方关系:云南铜业胜威化工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善富
注册资本:9,220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经济
经营范围:金属与非金属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关联方关系: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云南铜业新星锌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超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锌及其他稀有金属、贵金属产品、压铸锌合金、热镀锌合金以及其他锌基合金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铜、铅、镉等金属以及其他金属的综合回收利用。
关联方关系:云南铜业新星锌合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永康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冶及深加工;矿产品加工;生产经营硫酸;矿山技术咨询及服务。
关联方关系: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超
注册资本:337,065,652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锌等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液氧、氧气、氮气、氢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硫酸、硫酸铜、无汞锌粉、无氟、无氟锌粉等化工产品及工艺美术品、选矿药剂等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矿产品、医用氧、锌电解阴阳极板制造;冶金设备维修安装、机械加工制造;冷作铆焊制作、锻造加工及热处理。
关联方关系: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一)弥渡县九顶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勘探、采、选、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矿冶开发项目工程承包、技术咨询、劳务输出,仓储,道路货物运输。
关联方关系:弥渡县九顶山矿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二)玉溪飞亚矿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 睿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项目管理,矿山生产经营综合管理,矿山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商业贸易;建筑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
关联方关系:玉溪飞亚矿业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三)昆明云铜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勇
注册资本:2,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和原料的生产经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销售。
关联方关系:昆明云铜杆业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四)云南明晨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静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出外。
关联方关系:云南明晨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五)云南铜业稀贵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超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药用金属产品和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及矿产品加工及销售贸易。
关联方关系:云南云铜稀贵新材料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六)赤峰金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占森
注册资本:9,557.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铜冶炼、销售、脱硫石膏、石膏制品生产、销售、进口铜原料(铜精矿、冰铜)、硫酸生产、销售;纺织、服装加工;鞋业加工、销售;工艺品加工、销售;粉煤灰砌块制造销售;粉煤灰副产品销售;路沿转产品系列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修理。
关联方关系:赤峰金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七)昆明西科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的零兼批、代购代销;有关色金属材料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中专项商品按规定经营*****
关联方关系:昆明西山有色金属科技开发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八)昆明滥泥坪冶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昌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积铜、铜矿浮选的生产经营,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矿山技术服务。
关联方关系:昆明滥泥坪冶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九)昆明汤丹冶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积铜的生产经营,矿山设备、金属材料、选矿药剂销售,矿山技术服务。
关联方关系:昆明汤丹冶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昆明因民冶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光龙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积铜的生产经营活动;机电设备、矿产品购销;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矿山技术服务。
关联方关系:昆明因民冶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一)玉溪晨兴矿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
注册资本:4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业工艺技术与产品研究,岩矿与环保样品化验,矿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矿产品生产及销售,矿用设备、化工产品批发零售。
关联方关系:玉溪晨兴矿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二)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仪
注册资本:2,009.38万元
企业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品粉碎,有色、黑色、稀有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口贸易。
关联方关系: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三)云南亚太矿冶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子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山开采及冶炼过程中可回收资源综合开发、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
关联方关系:云南亚太矿冶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四)云南玉溪宏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春明
注册资本:65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车,大型货车整车维修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汽车配件销售;机械加工销售;有色、黑色金属矿收购、销售,住宿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歌舞厅、文化茶室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装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
关联方关系:云南玉溪宏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五)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旭东
注册资本:83,515.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铜、镍及其合金铸造及加工产品;铝、镁及合金铸造加工产品;冶炼产品;铜、铝制品、铜冶炼副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工艺品的生产;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检修;理化检验,科研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用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关联方关系: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六)中铝上海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镇平
注册资本:122,32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制品加工、切割、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方关系:中铝上海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七)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前
注册资本:14,236.65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销售、水能、矿产资源的开发。
关联方关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八)昆明云铜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云辉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缆、电线及开关插座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服务;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关联方关系:昆明云铜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受本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九)易门致远机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坚
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工矿备件、高锰钢铸件、矿石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生产经营)
关联方关系:易门致远机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玉溪经泰有色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销售;民爆产品(仅限于对易门矿务局内部企业销售)。钢材、建筑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商品销售,铁路货物装卸;成品油零售经营(仅限于分公司经营);进出口经营;氧气、乙炔、丙酮、硝酸钾等 27种的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关系:玉溪经泰有色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一)新平伟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铁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
关联方关系:新平伟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子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二)云铜铁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小军
注册资本: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冶金选矿药济(丁基黄盐酸钠、乙基黄盐酸钠、松醇油)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矿产品销褒及选项矿综合技术咨询。
关联方关系:云铜铁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受本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三)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建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铝、铝合金、铜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有毒品(氟化铝、煤焦沥青)、腐蚀品(镓、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的批发(有效期至2011年6月25日)。
关联方关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四)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玖仟叁佰肆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板带材及冷轧带坯;本公司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公司产品、原铺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及废旧料的采购和销售;仓储服务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服务。
关联方关系: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五)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程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叁仟捌佰叁拾伍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压延加工及深加工制品加工;机械加工;有色金属新产品开发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供热。
关联方关系: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六)德钦盈科矿冶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南山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等;铜矿湿法选矿试验、设计、技术咨询、劳务输出、仓储及运输[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按许可证办理]***
关联方关系:德钦盈科矿冶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七)香格里拉县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铜矿采选。
关联方关系:香格里拉县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八)玉溪南亚勘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东
注册资本:1,43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地质、矿产资源勘察、开发设计。
关联方关系:玉溪南亚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十九)云南楚雄矿冶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学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冶金行业(矿山(选矿、采矿))主导工艺;土建及相关公用专业工程施工。
关联方关系:云南楚雄矿冶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义忠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朗铜矿的工程队招投标;普朗铜矿采选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院招投标;矿山建设工程;普朗铜矿的地质勘探。
关联方关系: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一)云南普洱矿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海云
注册资本:3,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采选。
关联方关系:云南普洱矿冶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二)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连鑫
注册资本:1,36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矿石开采、选矿、湿法。铜精矿、电解铜销售。
关联方关系: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三)会理县马鞍坪矿山废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成林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铜、铁、钴、钼销售。
关联方关系:会理县马鞍坪矿山废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四)会东县鑫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剡兵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铜及其伴生矿采矿、选矿和购销。
关联方关系:会东县鑫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五)会理县五龙富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家勇
注册资本:51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铁原矿、铁精矿销售、洗选加工。
关联方关系:会理县五龙富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六)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毓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及伴生矿的采矿和选矿。
关联方关系: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七)禄丰云铜锌业冶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 江
注册资本: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锌、铅有色金属、稀有贵金属及其合金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炼铜、炼锌、炼铅废渣的处理及锌、铅、铜、银、铟、锗金属的综合回收利用。矿产品的开发和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机电设备五金阄的销售。
关联方关系:禄丰云铜锌业冶炼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八)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国
注册资本:1,98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勘探采选、购销加工、开发。
关联方关系: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十九)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超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包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劳务人员;在海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设计等。
关联方关系: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十)云南新平金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家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铁矿开采加工销售
关联方关系:新平金辉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十一)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建川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INVESTMENT,TRADING & REAL ESTATE RENTING BUSINESS
关联方关系: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手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十二)中铝青海西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光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氟化铝、煤焦沥青、氢氧化钠溶液);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有色金属(金银除外)、矿产品、建材、机械电子、钢材、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铝材来料加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方关系:中铝青海西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十三)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 亮
注册资本:594.79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代理云铜集团和其下属公司的铜精矿进口,澳洲本土矿产开发及投资和海外融资。
关联方关系: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十四)赞比亚谦比希粗铜冶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5,963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冶炼
关联方关系:谦比西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云铜集团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商业化的原则,主要按市场定价,随行就市结算,若无市场价格按下列顺序:(1)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国家定价,则按国家定价执行;(2)若国家物价部门没有规定国家定价,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规定行业定价的,按行业定价执行;(3)若既无国家定价亦无行业定价,则按实际成本价格加税金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定向增发后,本公司的业务结构从单一的冶炼加工转变为采矿、选矿、冶炼与加工并举,本公司与云铜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采购金额与比例将减少,从而增强公司业务独立性,但是一些必要的关联交易还是有其存在的意义。
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可以缓解公司原材料紧张状况,同时也可以节省运输费用,具有较好的经济合理性,这是因为矿产铜料中金属含量一般在 20%左右,其余都为废弃物,长途运输是不经济的。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使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可以集中发挥相关公司的主要优势,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0-01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自1998年上市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完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逐步建立了涵盖公司各个营运环节的合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指导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并适应行业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
2009 年,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市公司治理整改年”为契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现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一、综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2009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继续开展内部控制活动,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完善和补充,基本做到了各项风险可察、可评、可控,各项措施有效可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各经营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2009年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公司的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公司的组织机构、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总工办、规划发展部、投资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矿产资源部和生产技术部等11个职能部室,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协调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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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截止2009年12月末,公司已制定了13大类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树立了全员、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理念,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供了良好基础和保障作用。现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标、要素和主要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说明。
1、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达到的目标
(1)公司经营活动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5)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2、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已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1)内部环境方面,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和授权规定,三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公司内部授权制度的制定保证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初步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人员的聘用、轮岗、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已制定并付诸实施。
(2)目标设定方面,公司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基础上,着力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以“做大矿山、做精冶炼、发展深加工”为发展目标,按照资源整合、集中决策、分权经营的管理理念,完善公司管控模式,缩短管理链条,优化组织结构,着力打造“矿山板块、冶炼板块、营销板块”的综合性企业,将年度方针目标与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以内部经营责任制层层分解和落实,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和公司目标的实现。
(3)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方面。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项进行识别,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初步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部审计、业务部门内部稽核所组成的风险控制架构,明确划分了各层风险评估、风险对策职能。
(4)控制活动方面,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在供应商选择、原料采购、生产安全管理、销售及客户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使每一个业务流程、每个流程的风险点、每个风险点的关键控制点在有制度和程序上覆盖并确保合理有效。
(5)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的程序及流程,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6)检查监督方面,公司已建立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按照自我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进行检查、监督、整改,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2009年度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其实施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①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的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②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范围、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等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的制定为公司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和责权及工作程序,保证了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使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2)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
① 分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统一协调各分、子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具体包括:制定了各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及与工资总额和企业领导班子年薪“双挂钩”的考核体系,以提高和调动各分、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范各子公司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签订重大合同等行为;定期取得各分、子公司月度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分析资料,及时检查、了解其经营及管理状况;制定了委派和轮岗制度,对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实行委派和轮换制度;定期对各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等。在财务管理上,公司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制度、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在营销管理上,成立了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以明确公司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价格管理体系和销售政策,规范价格管理行为。公司对铜原料实行集中采购,产品集中销售;对接近市场的前端产品由分支机构进行销售。上述各项制度的建立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管理风险的控制。
②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管理基础标准、科研开发与创新管理标准、质量管理标准、购销管理标准、生产管理标准、经营综合管理标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财务管理标准、人力资源管理标准、信息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管理标准。上述标准涵盖了公司各管理与营运环节,明确了各部门、岗位工作标准,建立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为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① 采购与付款环节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标准》等控制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物资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物资采购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明确了采购、验收、请款和付款作业流程,严格防范在采购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② 销售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主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等制度,该制度规范了公司产品销售行为,明确了公司以质量求生存,以产品求发展,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的营销理念,体现了公司开拓销售市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产品销售管理目标,同时加大了销售回款力度,加快了资金周转。
③ 生产环节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生产调度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管理标准》、《危险源(点)管理办法》、《尾矿设施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环境管理标准》、《物资仓储管理标准》等控制制度,对公司生产工序、生产岗位职责、生产考核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管理,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生产。
④ 固定资产投资环节的内部控制:公司修订并完善了《建筑安装工程及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并对原公司招标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进行了调整。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招投标管理,加强了公司工程建设和工程物资采购的工作,确保了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⑤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内部控制:为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及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维护和报废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目录、编号、卡片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申购、验收、领用、维修和报废审批手续,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上述制度的建立实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⑥ 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内部控制:为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控制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2009年3月对控股子公司实行了资金集中管理和集中监控的混合资金管理模式,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统一预算上报、统一资金归集、下拨和对外支付款项等。根据此业务的特点,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实施细则:《岗位责任制度》、《账户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资金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建立了授权批准程序,实施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加强资金收付稽核。上述制度的建立及实施确保了货币资金的安全、时效。
(4)关联交易环节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含义、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关联利益方不得参与关联交易的表决等。公司每年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募集资金使用环节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资金按照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拨付使用,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6)担保与融资环节内部控制: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该制度从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风险管理、被担保单位的范围、担保合同的审查与签订、反担保的内容与方式以及对外担保的责任等方面对对外担保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重大担保都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划分的权限进行决策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在融资活动方面,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该制度明确了筹资内容、方式、程序和风险控制等要求。由公司组织专人统一负责资金筹措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7)投资环节内部控制:为规范投资管理行为,有效地发挥资本运作功能,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09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成立了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冶金、能源、化工、安环和投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等工作,先后出台了涉及《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相关的管理办法,上述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重大资产出售、转让、担保、技术创新和研发等的决策程序与批准权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增值,提高投资回报率。
(8)人力资源管理和职工薪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职工培训管理标准》、《员工奖惩制度》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及相关的薪资福利内部控制制度,2009年新增加了《公司考勤及假别工资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等。上述制度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聘用、晋升、培训、薪酬、激励等政策,规范了公司员工的行为,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证。
(9)公司印章管理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规避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专门的《印章管理标准》,对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制订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流通的管理,保证信息流通的安全性,规范公司的信息传递,公司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对计算机系统选择、机房管理、计算机维护与保密、计算机病毒防治及相关软件使用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的区分、程序修改控制、资料存取的权限、数据处理的控制、设备和信息的安全控制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在不相容岗位之间建立了防火墙制度。2009年6月ERP(一期)系统的上线使用,有效地利用了计算机信息技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逐步实现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等的信息集成和共享,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
4、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执行、控制、分析预测和考核工作,为企业提供了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了财务报告的准确、可靠。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和补充了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宗旨、管理与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形式与要求、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以及所属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等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6、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制度
为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纠正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条例》。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和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及职权,从制度的角度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升管理效能奠定了基础。通过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通过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相关建议,有效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为防范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优化组织结构流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公司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配备了专业素质的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专职工作人员2名。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及其他业务进行例行和专项审计,通过开展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及一些专业的审计调查,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主要重点控制活动
(一)控股子公司控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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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云南铜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云南铜业原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云南铜业铜材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相关注销手续正在办理。
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第四次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由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德钦维科矿山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持有的63.26%的股份。由于收购资金到位时间滞后,在2009年12月31日止没有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因此,控制结构图中没有反映德钦维科矿山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情况
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对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方面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其他子公司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情形发生。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披露程序等作了详细的审核完善。公司每年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每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都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并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各项重大担保都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划分的权限进行决策和履行相应的程序,不存在越权或未按程序履行的现象。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范要求,对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历次募集资金均能够严格按承诺项目、时间,投资使用,并发挥了良好效益。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对外投资的额度、审查、审批、管理等程序,公司各项重大投资都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划分的权限进行决策和履行相应的程序,不存在越权或未按程序履行的现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修改和补充了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宗旨、管理与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形式与要求、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以及所属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等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应披露信息均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披露。
三、重点控制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逐年逐步在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发展的不断壮大,新的控股公司在不断增加,从相关的检查情况来看,仍存在关联交易方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和信息披露问题等有待完善的地方。
云南证监局于2009年6月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云证监(2009)73号文《云南省证监局关于云南铜业的监管函》,对本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监管函的要求,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回了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认真查找了信息披露质量上存在的原因,并对违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对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整改措施
1、公司仍需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随着管控模式的不断调整,公司需要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并能够得予有效执行。
2、加强培训学习,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专业培训学习的力度,提高内控规范意识,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力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运作,强化跟踪落实,确保公司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实现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沟通,加强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四、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内控制度能够贯彻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控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的内控制度是有效的。
公司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将不断深化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0-01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对2009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做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增发情况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31号”文批复,云铜股份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50元。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四矿一厂”股权认缴出资其中的54.3%,“四矿一厂”评估价值313,888.85万元;其他特定投资者以货币认缴出资其余的45.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35,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8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1,2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经云南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太验字(2007)B-D-0010号验资报告。扣除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用资产认购的部分外,公司募集到位资金197,135万元,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协议》后,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帐号:914612585978095001。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列名的使用项目使用,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情况。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开户银行和保荐人的监督下,每一笔资金的支取和使用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四、2007年~200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计划对7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7,334.77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09,870.74万元。
1、募集资金的具体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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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立的定向增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款项197,135万元,07年~09年该账户共支出款项189,496.73万元,除上述7个项目累计支出金额109,870.74万元外,另支付了收购云南铜业集团“四矿一厂”资产认购余额59,161.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8,462.80万元、手续费0.27万元等共计79,625.99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没有达到预定进度的原因分析:
(1)供电系统改造项目完成进度的49.19%,没有达到预定进度的原因是:由于该项目涉及普吉变电站出线间隔的建设及普吉变电站到公司之间的线路建设,需要征用普吉变电站到公司之间线路建设所占用土地,征地工作十分困难,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大,项目进展缓慢。现阶段,土建总图施工进入收尾阶段。因此,该项目调整为在2010年7月前完工。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进度的86.79%、电子商务系统完成进度的18.9%,两项没有达到预定进度的原因是:信息化系统的主体工程ERP系统建设所需的检验中心大楼到2009年才建成,使项目中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有所推后,预计全部工程在2010年年内完成。
(3)余热发电技改项目完成进度的94.6%,原因是:由于该项目没有使用新增用地,节约了投资300多万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阶段。
3、剩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帐号: 914612585978095001)的存款余额为:9,430.96万元,其中07年2月12日~09年12月21日产生的存款利息是1,792.69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07年至2009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行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0-01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对2009年度公司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特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200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有关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公司本年对安全生生费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调减资本公积21,240,273.76元、调增专项储备9,933,737.65元、调减盈余公积-10,404,433.99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5,392,908.55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45,256,667.73元。
二、公司200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公司2009年度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一)下属二级子公司云南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矿业”)2008年与云南鼎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授权协议,授权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全权行使其对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表决权,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核算。玉溪矿业在变更时不是以2008年期初长期投资初始投资额为账面值,而是以投资初始投资额加投资收益作为账面值,故本年对其差错进行了调整,减少盈余公积金额1,550,840.82元,增加未分配利润1,550,840.82元。
云南铜业对玉溪矿业的投资比例是100%,涉及合并报表调减盈余公积期初数1,550,840.82元,调增未分配利润期初数1,550,840.82元。
(二)下属三级公司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茅山水”)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如下:
1、2008年开发支出800,000.00元应结转损益,调整后使期初开发支出减少800,0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减少60,000.00元,影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减少740,000.00元。
2、2008年多记矿产资源补偿费9,281,500.54元,调整后使期初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增加696,112.54元,应交税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少9,281,500.54元,影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增加8,585,388.00元。
3、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减值损失误计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致使合并时产生商誉,本年调整后使期初商誉减少2,616,374.58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62,425.00元,影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减少2,878,799.58元。
4、上述期初调整影响净利润后,增加计提盈余公积-储备基金107,597.35元、盈余公积-生产发展基金107,597.35元、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奖励基金215,194.7元,影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减少430,389.40元。
上述思茅山水调整事项影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调增4,536,199.02元,调增盈余公积期初数215,194.70元,合计增加所有者权益期初数4,751,393.72元。因云南铜业对玉溪矿业投资比例是100%,而玉溪矿业对思茅山水投资45%,云南铜业对思茅山水间接持股45%,故涉及合并报表前期差错更正调增未分配利润期初数2,138,127.17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期初数2,613,266.55元。
(二) 本期合并报表调整了上年合并差错,涉及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期初数82,443.58元,调减未分配利润期初数82,443.58元。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事宜出具了书面报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没有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