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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议案》,同意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兴)拟在2010年度继续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提供不超过38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因华电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此事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赖伟德、虞炎秋、司云聪、孙伟彪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着互助原则为大股东提供担保,本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日期:1991年5月30日,注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华电路1号,法定代表人:司云聪,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及材料、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及配件、彩色及单色监示器、平板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电集团资产总额166725.63万元,负债总额118038.65万元,净资产48686.98万元;2009年1-12月营业收入98758.12万元,利润总额3299.03万元,净利润2953.00万元。(上述数据未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鉴于华电集团已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7400万元的担保,本着互保原则,华联兴与华电集团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担保人(甲方):华联兴

  被担保人(乙方):华电集团

  ①甲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3800万元贷款保证。

  ②甲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3800万元以内贷款信用保证,具体金额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③甲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3800万元贷款信用保证时间以乙方借款实际发生时为准,保证期限一年。乙方借款实际发生额在2010年12月31日前。

  ④甲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范围是乙方应付债权人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⑤甲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贷款信用保证时,乙方以其自有土地、房屋作质押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⑥此担保合同经相关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2、华电集团与华联兴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华联兴

  乙方:华电集团

  ⑴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3800万元贷款保证,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⑵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②乙方以其自有土地房产作为质押。

  ⑶乙方自愿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证)合同》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最高额债权为3800万元。

  ⑷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⑸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权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权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鉴于截至2010年2月28日,华电集团已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7400万元的担保,本着互保原则,华联兴拟将在2010年内为其提供不超过38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7400万元的担保,同时华电集团以其土地、房产为质押进行反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5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98%,其中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850.00万元,无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最高额担保合同和最高额反担保合同;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临时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生产经营发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达成短期临时借款协议,拟于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向华电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利率按4.86%执行。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司云聪先生签署该累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此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虞炎秋先生、司云聪先生、孙伟彪先生进行回避表决后,可表决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云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及材料、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及配件、彩色及单色监示器、平板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住所:南京市华电路1号

  2、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3、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电集团资产总额166725.63万元,负债总额118038.65万元,净资产48686.98万元;2009年1-12月营业收入98758.12万元,利润总额3299.03万元,净利润2953.00万元(上述数据未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于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向华电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利率按4.86%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影响:借款利率按4.86%执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同时解决了公司资金周转问题。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最高临时借款协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3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止本公司增资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投资4000万元参股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大成),主要用于其扩产改造。鉴于中电大成2009年内第一、二期新扩生产线的产能尚未能完全释放,短期内不需再增新的生产线,因此本公司决定中止对其进行增资扩产。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虞炎秋先生、司云聪先生、孙伟彪先生进行回避表决后,可表决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电大成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9日,其控股股东为中电熊猫(持股100%)

  住所:廊坊开发区景明道

  法定代表人:梁生元

  注册资本:伍仟捌百捌拾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子器材、通讯产品及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⑵财务状况

  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598.4万元,净利润为405.8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3009.5万元,净资产为5545.9万元。

  ⑶关联关系图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止增资中电大成4000万元用于扩产改造。

  四、交易目的、存在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电大成2009年内第一、二期新扩生产线的产能尚未能完全释放,短期内不需再增新的生产线,因此本公司决定中止对其进行增资扩产。同时,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积极与中电大成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在未来12个月内,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现金购买、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解决中电大成同业竞争问题。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79.0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管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大成)、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熊猫)三方协商达成协议,由本公司凭借在石英晶体行业具有技术和市场优势,为中电大成提供暂时性技术支持和服务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费用从2010年1月1日起计算,共360万元。

  此事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虞炎秋先生、司云聪先生、孙伟彪先生进行回避表决后,可表决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⑴中电大成,成立与2003年5月19日,其控股股东为中电熊猫。其住所:廊坊开发区景明道,法定代表人:梁生元,注册资本:伍仟捌百捌拾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子器材、通讯产品及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⑵中电熊猫,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9号,法定代表人:赖伟德,注册资本:344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

  2、财务状况

  ⑴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598.4万元,净利润为405.8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3009.5万元,净资产为5545.9万元。

  ⑵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4744.5万元,净利润为2514.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604925万元,净资产为375005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图

  ■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本公司

  乙方:中电大成

  丙方:中电熊猫

  1、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服务内容

  由甲方派出至少两名技术和管理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方式进行整顿,以帮助乙方完成生产效率和合格率。

  合格率目标:比上年提高2%。

  乙方产能提高后市场订单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调配。

  服务期限: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

  2、服务费用结算

  服务费用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收。服务费用构成:每月每人收取服务费10万元,合计每月20万元,并于每季末前支付。丙方为支持乙方的发展,丙方同意前述服务费用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3、服务成果验收条件

  每季后次月,由乙方和甲方联合出具前一季度的服务验收报告。如果合格率目标未达标,则服务费用减半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电大成2009年内新扩生产线的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熊猫在其有意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整合相关晶体产业的背景下,希望本公司凭借在石英晶体行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为中电大成提供暂时性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79.0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未有违规行为。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9:00在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东科技办公大楼20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赖伟德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电办公大楼20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审议公司《关于申请批准2010年度最高贷款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公司向控股股东临时借款3亿元议案》;

  9)审议公司《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10)审议《公司为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中止本公司增资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3)听取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3月27日和2010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5月4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

  会议地点: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东科技办公大楼200会议室,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华电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8

  联系电话:025-85311050-2213、2326

  传 真:025-85319623

  电子邮箱:hjw@hdeg.com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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