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0-021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电话确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收到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董事4人,以通讯方式参加的董事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为“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的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10%”
修改为:“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的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5%”。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0-022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4月27日(周二)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王海鹏先生(截至2010年4月14日收市,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857.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54%)提议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为临时议案,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决策的科学和严谨性,凡涉及重大事项尽可能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的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10%”
修改为:“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的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5%”。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0-023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王海鹏先生(截至2010年4月14日收市,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857.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54%)提议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为临时议案,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
增加临时议案的相关情形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关于增加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座美爵酒店3楼伦敦厅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时间:2010年4月27日(周二)上午10:00点起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20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其中第2项议案已通过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0年4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4月23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8号荔园酒店(荔枝公园马路对面)4楼A会议室。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会丰、朱智宏
2、联系电话:0755-29751877
3、联系传真:0755-28234302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4 | 关于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 5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6 | 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