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版)
该投资者所得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500,000+100/1.00=500,100份
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502,5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可得到500,10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1%=10元
认购金额=1,000×(1+1%)=1,01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认购份额和认购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如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其中,“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及“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1.00
其中“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及“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小数点后部分舍去。
例:某投资者持有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5.50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1.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5.50)/1.00+(20,000×4.50)/1.00=245,000份
认购佣金=245,000×1%=2,45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4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2,450元的认购佣金。
例:续上例,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5.50)/1.00+(20,000×4.50)/1.00=245,000份
认购佣金=245,000/(1+1%)×1%=2,425份
净认购份额=245,000-2,425=242,575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在1,000份(含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且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4、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5、本基金的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三、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持有证券账户,即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
2)业务办理时间: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5月21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然后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二份;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4)投资者填写认购申请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5)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2) 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上证社会责任ETF”;
c.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10)66228801。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5、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a.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b.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c.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3)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四、清算与交割
有效认购资金自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注册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注册登记机构予以冻结。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注册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字[1998]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509,130,026元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上市推荐人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发售协调人
(1)主协调人: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2)副主协调人:
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87519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7210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3856577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3、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传真:(010)66228801
联系人:郭雅莉
网址:www.ccbfund.cn
4、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62580818-213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5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76115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87519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25 、24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何晔
电话:0755-8429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3057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558323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http://www.axzq.com.cn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5)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7210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电话:0531-81283906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3856577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5)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网址:www.cfzq.com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2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21-50811323
客服热线: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3066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81家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单峰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单峰
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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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