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10-010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润贵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8,726,227.5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725,347.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8,166,811.92元,扣除已分配2008年现金股利10,349,922.60元,2009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542,236.65元。提议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为: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344,997,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20,699,84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局提交了200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实反映和评价了审计委员会和事务所在2009年度及2009年年报编制中所做工作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经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充分协商,拟支付其201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该费用不包含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异地公司审计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请董事局审议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推广与接待制度》等三项制度。制度内容请详见刊登于http://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关于富华集团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10年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二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信用条件为质押贷款,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关于富华集团向深圳平安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中心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二年的流动资金信用借款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关于富华集团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信用借款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关于富华集团向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信用借款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在全面清查公司2007年、2008年治理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防止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规范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高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及内幕交易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过程的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自查,认真分析公司目前信息披露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加以落实。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形成的《自查分析报告》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内容和召开时间待定。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11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10-011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4月16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仕登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0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0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