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合加资源 公告编号:2010-19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0年4月19日起至20010年10月19日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关于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2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期。
公司决定为该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汇通支行申请的不超过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汇通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壹年期。公司决定为该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汇通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壹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董事会中第二、三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书廷先生、周守华先生、郭新平先生对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0-21])。
公司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进行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的借款、担保协议及具体办理事宜。
特此公告。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合加资源 公告编号:2010-20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近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名称: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上述两家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268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已解除担保;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已全部解除担保(详见本公告第五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解除的事项说明")。
一、公司将于近期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发出召开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该次董事会于2010年4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七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汇通支行申请的不超过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由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10年4月19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52680万元人民币,公司截止公告日的往期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污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
三峡水务的股权结构: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5%的股份;张辉明女士持有其2.5%的股份。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4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供的4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910.00万元,负债总额18,344.26万元,净资产22,565.75万元,营业收入11,181.40万元,净利润2,064.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84%。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名称: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
法定代表人:王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9月7日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筹建、运营及管理、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等
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9180万元中长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供的1500万元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09年12月31日,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441.89万元,负债总额为23,871.18万元,净资产为12,570.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0%。营业收入为4,349.85万元,净利润为1,336.60万元。截止目前,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本次拟对外担保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相关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本次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授权经营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从事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的控股子公司,其项目生产及经营情况均良好,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对其持股仅作为股权性投资,其作为三峡水务的参股股东方未参与三峡水务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未参与其对外投资决策,仅作为其参股股东行使参股出资人权利,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三峡水务其他参股股东方未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三峡水务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峡水务未对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及对等互保。
公司为上述两家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其他参股股东方未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两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且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均从事水务业务,现金流状况均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张书廷先生、周守华先生、郭新平先生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示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即可实施。
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解除的事项说明:
1、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叁仟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3)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汇通支行申请的不超过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时经公司于2009年2月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借款协议及担保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计划调整,截止目前未办理向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汇通支行的不超过壹仟伍佰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前期经相关有权机构审议的拟为其进行的该笔贷款担保未实施。
(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8)
2、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于近期解除担保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接控股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及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①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伍仟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已于2010年1月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公司为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②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叁仟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已于2010年2月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公司为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近期对外担保解除金额为8000万元,在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发生以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46680万元人民币。
2、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268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2%;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3、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合加资源 公告编号:2010-21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8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和使用情况:
2008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该次公开增发共募集资金44,700.00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1,322.71元。
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合计使用26,283.05万元募集资金,尚剩余募集资金11,541.3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0年4月14日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09年10月召开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09年10月27日至2010年4月27日)。2010年4月14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系统集成及水务项目投资运营,主营业务所属项目投资金额均较大、建设期和回收期均较长,由于项目建设所需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日常经营资金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取得。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进展,目前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继续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4月19日起至2010年10月19日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具有可行性,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六个月,到期后,公司将以经营性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借款归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将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并已取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核查意见书。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的上述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占小平先生、吴晶女士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保荐意见: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2010年4月19日起至2010年10月19日)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通知了保荐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加资源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作为合加资源的保荐人,在合加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宏源证券同意合加资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合加资源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合加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合加资源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加资源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合加资源 公告编号:2010-22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八次监事会于2010年4月18日下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开支,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的10%,已经公司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保荐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且完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