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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0-00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0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09年10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发出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张相军先生、贾立兴先生、赵能利先生、刘圣刚先生、王善平先生、柴磊先生、王毅先生、王在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柴磊先生、王毅先生、王在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议案2、3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东金岭铁矿二十三届三次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选举傅海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相军:生于1962年,高级工程师,采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7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召口分矿见习技术员、技术组组长、召口分矿副矿长。1993年2月起担任山东金岭铁矿副矿长。1997年1月至2009年3月担任山东金岭铁矿矿长。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9年2月起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组织部部长、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张相军先生系本公司职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组织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立兴:生于1954年,高级经济师,工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72年2月起在黑旺铁矿工作,曾在黑旺铁矿二场任工人、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副矿长。1993年2月—1996年12月任山东湖田石矿矿长。1997年1月—2002年8月任张店钢铁总厂副厂长、张店钢铁总厂湖田石矿矿长。2002年8月起任中共山东金岭铁矿党委书记。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中共山东金岭铁矿党委书记、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贾立兴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能利:生于1951年,高级工程师,机械制造工艺与设计专业大专毕业。1971年1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山东金岭铁矿地质工程处工人、计划处技术员、水泥厂厂长、供销运输处处长。1995年8月—1996年9月任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1996年9月至2006年10月担任山东金岭铁矿副矿长。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

  赵能利先生系本公司职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圣刚:生于1963年,高级工程师,采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7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铁山采场见习技术员、技术组技术员、采矿工段副工段长、铁山分矿技术组组长、副矿长、计划设计处副处长、组织干部处副处长、组织干部处处长、劳动人事处处长、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2003年9月起担任山东金岭铁矿副矿长。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起任山东金岭铁矿矿长。现任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圣刚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善平:生于1961年,高级工程师,矿业机械专业大专毕业。1981年8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召口分矿技术员、侯庄分矿副矿长、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1999年5月至2009年6月担任山东金岭铁矿副矿长。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6月11日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

  王善平先生系本公司职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柴磊: 1956年7月1日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MBA)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专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高级咨询顾问。现任山东瑞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瑞华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参与多项国有和民营企业审计、资产评估和管理咨询业务,主持编写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内部控制实务》、《当代人力资源管理方略》、《透视企业信息化》等书藉,2006年被评为2005年全国具有影响力的500名中国管理咨询专家。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柴磊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毅: 1958年10月出生,汉族,系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之一,现任监事会主席、专职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三级律师,曾下过乡,从事过企业管理工作,担任过公务员,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具有律师从事股份制改制法律业务资格,2000年4月参加司法部、财政部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培训班结业,2002年4月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旦大学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结业,自1995年至今被淄博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毅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在泉:1964年1月11日生,汉族,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山东省岩体损害防护与地表沉陷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高职高专矿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青岛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科技处处长。1997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博士学位。主要从事矿山岩石力学与岩层控制科研与教学工作。主持完成国家及重大工程研究课题10余项,获省部科技进步奖6项。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EI等已收录17篇,独著出版“复杂边坡工程系统稳定性研究”专著1部。

  王在泉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傅海亭简历:

  傅海亭:生于1957年,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采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76年—1978年在山东省滨州地区东风港水产冷藏厂工作,1982年1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技术组长、工长、计划处处长。2006年10月起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海亭先生系本公司职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0-01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窦廷章先生主持,经过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09年10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发出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五届监董事会提议,提名杨乐申先生、张永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经山东金岭铁矿二十三届三次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选举窦廷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乐申:生于1953年1月,文化程度中专,197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在山东金岭铁矿参加工作,为铁山采场井下工人,1978年—1986年兼工段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工段核算员,1987年1月—1989年8月任掘进工段支部书记、副工长,1989年9月—1991年7月任铁山分矿党总支副书记、分矿工会主席,1991年8月—1997年7月任铁山分矿党总支书记,1997年8月—2005年9月任监察室副主任,2005年10月至今,任纪委副书记。现任山东金岭铁矿纪委副书记、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乐申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永丰:生于1969年,基建财会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职称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毕业分配到山东金岭铁矿财务处工作至今,工作期间历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3年12月起任山东金岭铁矿财务处副处长。现任山东金岭铁矿财务处副处长、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永丰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窦廷章简历

  窦廷章:生于1955年,高级政工师,企业管理专业大专毕业。1972年2月起在山东金岭铁矿工作,历任山东金岭铁矿召口分矿工人、掘进队长、值班工长、工段党支部书记、副分矿长、分矿长兼分矿党总支书记。1997年1月—1998年1月任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副矿长。1998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金岭铁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山东金岭铁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

  窦廷章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0-01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①、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启祥

  注册资本:92,227.309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经营范围:生铁、钢锭、钢坯、钢材、大锻件、焦炭、水渣、炼焦化产品及炼钢副产品的生产、销售;认定证书范围内高炉煤气发供电、供热(凭资质证书经营);资格证书范围内经营进出口业务。

  ②、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阳

  注册资本:312,048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机技术咨询服务,钢材、水渣生产及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销售(禁止储存)、矿石销售、煤气供应、煤炭批发及自营进出口业务。

  ③、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杰

  注册资本:40,28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生铁、钢材、钢坯(锭)、减速器、机械、电器设备、铆焊件机加工,购销矿石、矿粉。

  2.履约能力分析: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来一直是我公司主产品铁精粉的主要销售客户,具备履约能力,在2010年度完全有能力支付上市公司的交易款项。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坏账的风险。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0本公司预计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8,750万元,2010年本公司预计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1,250万元,2010年本公司预计与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5,000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与关联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销售的铁精粉是完全执行市场价。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9票,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的铁精粉购销合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随时签订补充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铁精粉购销合同》。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0-013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柴磊、王毅、王在泉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柴磊、王毅、王在泉,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柴磊、王毅、王在泉(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柴磊

  王毅

  王在泉

  日 期:2010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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