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庆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531,338,863.15 | 462,890,623.69 | 14.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58,091,745.91 | 250,644,502.99 | 2.97% |
| 股本(股) | 80,600,000.00 | 80,60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0 | 3.11 | 2.89%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73,452,364.95 | 35,368,863.13 | 107.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49,296.82 | 3,509,846.28 | 112.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693,623.86 | 5,252,461.99 | 332.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816 | 0.0650 | 333.2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4 | 12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4 | 1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1.47% | 1.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 | 1.03% | 1.12%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89,642.5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36,991.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4,203.35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9,864.62 |
| 合计 | 1,982,566.19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34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钱小妹 | 251,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秉珍 | 21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志文 | 19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柏建中 | 1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蒋亚琴 | 124,3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孔群 | 102,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敬敏 | 10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颖 | 9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红艳 | 9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宝强 | 90,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0、报告期末,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3.56%,主要是2009年末募集资金项目全面完工,本期投入减少。
11、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96.19%,主要是生产规模扩大后新增流动资金借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也未有以前期间发生的延续至本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租赁、承包公司资产的情况。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和监事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承诺 |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和监事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承诺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公司其他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方琳、陈玉花、方永进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公司其他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方琳、陈玉花、方永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 承诺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公司预计201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50%-80%。 |
|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50,723.0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内,随着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复苏,外贸形势的好转,公司订单迅速增加;同时,公司募投项目的竣工达产使得公司产能规模得到提升,销售规模大幅提高,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