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937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26日。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2009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08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
200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09年6月1日实施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份数变更为15,00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伟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25万股股份,其中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从本公司原股东高玲女士处受让所得,另262.50万股系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获得。该公司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创伟业股份增加至787.50万股。
同创伟业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26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93.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2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3.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25%。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 1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875000 | 3937500 | 393750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及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131.25万股 |
| 合 计 | 7875000 | 3937500 | 3937500 |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276406 | | 3937500 | 105338906 |
| 1、国家持股 | 0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875000 | | 3937500 | 3937500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99196875 | | | 99196875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7、高管股份 | 2204531 | | | 2204531 |
| 8、其他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723594 | 3937500 | | 44661094 |
| 三、股份总数 | 150000000 | 3937500 | 3937500 | 150000000 |
五、其他说明
1、同创伟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公司未对同创伟业提供担保。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