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 锦化 公告编号:2010-036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2010年4月1日,辽宁省葫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实业")破产清算一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华天实业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614,622,856.37元,对华天实业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公司对华天实业债权合计人民币684,622,856.37元,对于上述债权公司年初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695,212.34元。由于华天实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对华天实业享有的上述债权获得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管理人向华天实业管理人了解,华天实业普通债权清偿率预计不超过5%,鉴于以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累计对华天实业债权补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38,696,501.21元。
二、审议《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公司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部分闲置未用、锈蚀的固定资产按可回收净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85,945,808.34元,净值人民币18,695,064.85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人民币3,590,140.88元,公司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104,923.97元。
三、审议《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 2009年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化纤")破产重整一案。预计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已无法收回。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丹东化纤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7,503,539.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077,810.87元,鉴于以上,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务部门就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就上述事项涉及的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分别说明如下:
(一)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华天实业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614,622,856.37元,对华天实业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公司对华天实业债权合计人民币684,622,856.37元,对于上述债权公司年初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695,212.34元。由于华天实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对华天实业享有的上述债权获得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管理人向华天实业管理人了解,华天实业普通债权清偿率预计不超过5%,鉴于以上,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累计对华天实业债权补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38,696,501.21元,增加公司本期亏损人民币638,696,501.21元。对此,公司已于2010年4月9日予以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
(二)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后,对部分闲置未用、锈蚀的固定资产按可回收净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85,945,808.34元,净值人民币18,695,064.85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人民币3,590,140.88元,公司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104,923.97元,增加本期亏损人民币15,104,923.97元。
(三)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009年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7,503,539.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077,810.87元。鉴于以上,公司董事会预计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已无法收回,同意就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本期亏损人民币6,425,728.68元。
上述三项坏账计提和减值计提增加公司本期亏损人民币660,227,153.86元。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 锦化 公告编号:2010-038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坤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2010年4月1日,辽宁省葫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实业")破产清算一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华天实业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614,622,856.37元,对华天实业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公司对华天实业债权合计人民币684,622,856.37元,对于上述债权公司年初已计提坏账准备11,695,212.34元。由于华天实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对华天实业享有的上述债权获得的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管理人向华天实业管理人了解,华天实业普通债权清偿率预计不超过5%,鉴于以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累计对上述债权补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38,696,501.21元。
二、审议《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公司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后,公司监事会同意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对部分闲置未用、锈蚀的固定资产按可回收净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85,945,808.34元,净值人民币18,695,064.85元,预计可回收金额人民币3,590,140.88元,公司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104,923.97元。
三、审议《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议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决议内容: 2009年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化纤")破产重整一案。预计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已无法收回。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丹东化纤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7,503,539.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077,810.87元,鉴于以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财务部门就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 锦化 公告编号:2010-039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或"公司")进行重整。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锦化氯碱清算组为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 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今日(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直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管理人将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