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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4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0-02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德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1,576,731,942.781,497,677,146.17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67,441,420.12952,163,737.911.60%
股本(股)241,877,186.00241,877,186.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003.941.5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07,724,286.43113,297,187.298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277,682.215,058,635.76202.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6,789.5753,540,230.80-100.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0.22-1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2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2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0.53%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0.47%1.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3,466.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43.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5,010.80
所得税影响额-77,774.88
合计440,724.31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66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倪纪芳4,864,834人民币普通股
施纪洪4,759,278人民币普通股
郭北琼3,331,297人民币普通股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49,251人民币普通股
张美丽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宏石1号证券投资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永盛控股有限公司7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戴金富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深728,382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联合梦想四号725,65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65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进入尾声,工程固定资产类付款增加;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3276.12万元,主要为公司进一步盘活各分子公司资金,做到资金统管统用,减少了公司借贷行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及配偶龚锦娣、子女朱恩伟、朱燕梅、倪纪芳、施纪洪、郭北琼、张建平、黄来凤、路长全、赵忠秀、曹忠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其中倪纪芳、施纪洪、郭北琼、张建平、黄来凤、路长全、赵忠秀、曹忠惠承诺限售十二个月股份已于2009年2月2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见2009年1月22日公司指定公告的网站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9-003)。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及配偶龚锦娣、子女朱恩伟、朱燕梅、倪纪芳、施纪洪、郭北琼、张建平、黄来凤、路长全、赵忠秀、曹忠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预计2010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50%-200%。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53,751.6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目前硅橡胶的市场需求、销售价格均呈上升趋势;2、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正逐步释放。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德洪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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