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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南天信息 股票代码:000948 公告编号:2010-013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同意《南天信息股份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同意《关于短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家机构投资者发行了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16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8年5月16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08】16号《验资报告》。

公司2008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000万股,共募集资金48,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09.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990.89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建设期及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建设期

(年)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信息产品产能扩建项目25,451经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码:075300004040097
自主软件研发、IT服务及软件外包项目15,495经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码:075300004040095
货币自动处理设备服务及运营项目6,045经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码:075300004040096
合计46,991  

(二)本次短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南天信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计划在2010年4月至2010年10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2.9万元。

公司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通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

表决情况: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现将按照《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确定为 2010年4月26日。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南天信息 股票代码:000948 公告编号:2010-015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权日期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0年4月26日,该授权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事项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下简称“3个备忘录”)以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295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295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95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0,550,951股的1.40%。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

自本计划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应按照如下安排行权:

第一个行权有效期:激励对象自2012年4月26日起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30%。

第二个行权有效期:激励对象自2013年4月26日起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40%。

第三个行权有效期:激励对象自2014年4月26日起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15年4月25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30%。

公司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行权期财务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5%;

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60%。

第二个行权期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60%。

第三个行权期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60%。


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过了《南天信息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见2008年10月1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部分调整与修改,修改后报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其下发的3个备忘录的有关要求,审议通过了《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0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根据《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符合授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情况概述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禁止性规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0年4月26日。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5元。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

计划总量比例

标的股票占

总股本比例

郑南南董事长258.47%0.12%
雷 坚副董事长兼总裁258.47%0.12%
刘 为董事兼副总裁22.57.63%0.11%
张锦鸿董事兼副总裁22.57.63%0.11%
陈宇峰董事兼副总裁206.78%0.09%
彭玉珠财务总监206.78%0.09%
姜 东董事会秘书103.39%0.05%
核心业务骨干15050.85%0.71%
合 计295100.00%1.40%

公司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刊登于2010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管理办法》及3个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及《管理办法》、3个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0年4月26日,该授权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3个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次授予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4、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截止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天信息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南天信息董事会有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的授权日,其确定的授权日不违反《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南天信息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的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激励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0年4月26日;同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的期权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将影响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将按《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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