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 4月 2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 4月2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光因外出学习委托独立董事李国运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大壮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1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7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5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6 《2010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8的《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姜文凤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许卫东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二○一○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7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5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6 《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大壮、李忠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此项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立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500万元,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工行大厦15层,主营业务范围:丙烯、甲乙酮、甲基叔丁基醚、氮气、壬烯、仲丁醇、辛烯异构体、丙烷、石脑油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化工装置的租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销售等。税务登记证号为230698762722456。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93,876万元,净利润为-326万元,净资产为63,252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1,782万元,净利润为644万元,净资产为70,851万元。
3、关联关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持有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及蓝星石油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该关联方11.33%股权和85.52%股权,即中化集团合计持有该关联方96.85%股权,该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化集团控制。
(二)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
1、关联方介绍: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负责人:云华,营业场所: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张家窝工业区,经营范围:丙烷、异丁烷、1-丁烯,2-丁烯、甲基叔丁基醚、叔丁醇、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溶剂油、沥青、渣油、化工轻油、燃料油生产、丙烯、危险化学品储存、聚丙烯生产、销售,金属试片制造、垫片加工等。税务登记证号为120111761268220。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52,987万元,净利润为-2,814万元,净资产为-8,649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0,328万元,净利润为1,095万元,净资产为-7,061万元。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偿付货款能力。
3、关联关系:中化集团持有蓝星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蓝星石化有限公司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化集团控制。
(三)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云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栋,主营业务范围:双酚A、苯酚、丙酮、润滑油脂的研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普通机械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及相关产品的购销,承揽国内外清洗、防腐、水处理业务、购销水处理设备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税务登记证号为230198723657954。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89,492万元,净利润-3,260万元,净资产56,471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40,563万元,净利润1,693万元,净资产56,271万元。
3、关联关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持有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新材”)53.96%股权,蓝星新材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四)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栋,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住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554号,主营业务范围:硅铁、硅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化学品(苯、甲醇、环氧树脂、电石、硅铁、苯酚、苯酐)销售。税务登记号为620121739639195。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7,970万元,净利润-2,233万元,净资产16,535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6,920万元,净利润-295万元,净资产17,048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蓝星新材100%股权,蓝星新材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五)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继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淄博高新区309国道以北、热电厂东临,主营业务范围: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税务登记号为370303786135811.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7,466万元,净利润562万元,净资产20,405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40,206万元,净利润1,440万元,净资产21,844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清洗”)27.08%股权,蓝星清洗与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关联方99.33%股权和0.67%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六)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守荣,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主营业务范围: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及电缆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产品的销售;批发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三氯甲烷、乙醚、甲苯、甲基乙基酮、丙酮、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毒品、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感光化学品、黑白及彩色冲印套药、相纸的生产销售;彩色扩印、图片加工业务;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税务登记号为110108710927214。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10,069万元,净利润1,293万元,净资产4,977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5,196万元,净利润276万元,净资产5,253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蓝星新材53.96%股权,蓝星新材与自然人分别持有该关联方92.2%股权和7.8%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七)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
1、关联方介绍: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企业法定代表人:杜维铭,注册资本人民币628万元,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5号,主营业务范围:轻工机械技术咨询、转让;自有房屋租赁等。税务登记号为210103117842869。
2、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1,277万元,净利润120万元,净资产34,094万元。
(2)截止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753万元,净利润88万元,净资产34,174万元。
3、关联关系:中化集团持有中蓝石化总公司100%股权,中蓝石化总公司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中化集团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公司50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及20万吨/年聚乙烯项目顺利投产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化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本公司在2010年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协议,不定期地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货款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从2010年年初至披露日,向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累计采购丙烯214万元,向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化工厂累积采购渣油0万元,向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累积销售丙烯183万元,向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累积销售PE266万元,向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累积销售丙烯142万元,向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累积销售白炭黑170万元,向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累积销售重质液体石蜡及二氯丙烷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杨光、钟田丽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合同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蜡化公司”)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控股66%的子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碧兰公司”)总额为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拟提供贷款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7.66亿元(公司持有金碧兰公司66%的股权,因此公司为金碧兰公司总额为1亿元的银行贷款相应提供66%即6,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39%。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821,308,000元
2、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
3、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水煤浆加工;进出口业务
4、法定代表人:王大壮
5、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61,880万元,负债总额373,979万元,净资产187,900万元,营业收入307,550万元,净利润11,009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2)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65,970万元,负债总额374,576万元,净资产191,394万元,营业收入126,610万元,净利润3,361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二)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30,000美元
2、注册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旧站路108号
3、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化工及相关产品、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聚氨酯原料及制品。
4、法定代表人:冀宏伟
5、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66%的子公司
6、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131万元,负债总额18,782万元,净资产349万元,营业收入27,170万元,净利润-1,960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2)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357万元,负债总额19,241万元,净资产115万元,营业收入10,427万元,净利润-234万元。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任何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待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蜡化公司和金碧兰公司均为了补充日常流动资金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提供担保支持下属子公司发展。
(1)被担保人蜡化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蜡化公司从事公司主业,行业前景看好,董事会认为蜡化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蜡化公司具有完全控制能力,本项担保无风险。
(2)被担保人金碧兰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行业前景看好,董事会认为金碧兰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金碧兰公司具有完全控制能力,本项担保公司只承担66%的担保责任,本项担保无风险。
2、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蜡化公司100%股权,持有金碧兰公司66%股权,不存在对其他股东公平问题。
3、本项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9,353万元,加上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185,953万元,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担保总额占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48%。
六、其他
1、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对上述两家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属于贷款整体额度内担保,尚未实际发生。待发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2009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09-00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09《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09-01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8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公司13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顺利达产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化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生产需求,因此公司认为在2009年有必要与关联人签订协议,不定期地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但2009年下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50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项目(以下简称“CPP项目”)正式投产,公司在CPP项目所用原料重质渣油的采购过程中发现,市场上重质渣油来源渠道较少且供应紧张,原计划通过非关联方采购重质渣油已远远无法满足CPP项目的投产需要,经审慎选择,公司决定从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蓝星石化有限公司采购重质渣油,以确保CPP项目生产所需。经审计,公司2009年全年从蓝星石化有限公司采购渣油金额为5,880万元,超出了年初预计的5,000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其他关联交易均未超出年初预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超出决议范围的关联交易补充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
4、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0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③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2、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0-01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0-01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公告》、2010-01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可以现场、电话、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采用除现场以外登记方式的,在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要求:
①法人持有股份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个人持有股份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联系人:曹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本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委托人对各项表决意见或授权表决范围,以及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等),委托人签字,以及委托日期等。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授权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