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1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名,分别为孙国建、陈香、程度胜、王国尧、徐小娟,实到5名董事。公司董事颜祖荫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陈香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六票全部同意,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不分配不转增。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9,254,768.2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5,913,423.49元。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本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总结。在2009年的年报审计工作中,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审计,在预定的时间内出具了审计报告,完成了审计任务,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顺利披露。我们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是认可的。因此,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根据2009 年度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条件,故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颜祖荫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颜祖荫董事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对于颜祖荫董事多年来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江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由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江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0日。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仍为六名。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因独立董事6年任期即将到期,王国尧先生届时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对于王国尧先生多年来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2、董事会提名卢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0日。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递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业绩超出盈利预测目标的说明的议案;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北京义翘神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其持有的其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全部82%股权,股权转让日为2009年1月16日。在股权转让日,合并会计报表应确认此项股权转让的收益,金额为12,913,749.87元,本公司公布的《业绩预告公告》中预测的2009年全年的净利润是由财务部根据2009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测算预计(详见2009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当时未考虑到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售其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此项收益的影响,故产生较大差异。200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334.13万元,如果单独扣除此项非经常性收益的影响,净利润为10,427,594.93元,扣除所有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63万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永红:男,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工程师, 2000年6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后一直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质保部部长,兼任江阴市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江苏省生物技术协会会员。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青,男,1977年出生,民盟盟员,大学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职称:经济师。2003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1998年9月至2001年2月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2001年2月至2002年9月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阴营业部任证券分析师;2002年9月至2009年9月在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任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今在江阴市南门印象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征地拆迁部任经理;2004年9月起至今在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0年1月起至今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2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12日以电话方式、当面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分别为王建国、胡华荣、陈海东。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国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三票全部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等规定和深交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09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不分配不转增。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9,254,768.2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5,913,423.49元。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本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8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5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卢青 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0年4月21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卢青 ,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卢青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卢青 (签署)
日 期:2010年4月21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6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①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②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③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④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⑤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79,254,768.2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5,913,423.49元。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本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⑥审议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总结。在2009年的年报审计工作中,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审计,在预定的时间内出具了审计报告,完成了审计任务,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顺利披露。我们对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是认可的。因此,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⑦审议关于选举江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江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0日。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仍为六名。
(简历:男,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工程师, 2000年6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后一直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质保部部长,兼任江阴市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江苏省生物技术协会会员。)
⑧审议关于选举卢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因独立董事6 年任期即将到期,王国尧先生届时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对于王国尧先生多年来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2、董事会提名卢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0日。
(简历:卢青,男,1977年出生,民盟盟员,大学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职称:经济师。2003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1998年9月至2001年2月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2001年2月至2002年9月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阴营业部任证券分析师;2002年9月至2009年9月在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任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今在江阴市南门印象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征地拆迁部任经理;2004年9月起至今在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0年1月起至今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1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5月13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7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4月29日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四环生物”变更为“*ST生物”。
本公司2009 年度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6,317.38元,主营业务收入188,766,557.34元,所有者权益为712,376,512.37元,主营业务——生物制药运营正常。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本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08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09年业绩超出盈利预测目标
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与盈利预测目标的差异
经公司财务部根据2009 年前三个季度的财务数据测算预计2009 年全年盈利约600 万元。
表一、公司业绩预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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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公司2009年业绩实际实现数与预测数对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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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对2009年业绩超出盈利预测目标的说明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北京义翘神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其持有的其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全部82%股权,股权转让日为2009年1月16日。在股权转让日,合并会计报表应确认此项股权转让的收益,金额为12,913,749.87元,本公司公布的《业绩预告公告》中预测的2009年全年的净利润是由财务部根据2009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测算预计(详见2009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当时未考虑到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售其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此项收益的影响,故产生较大差异。200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334.13万元,如果单独扣除此项非经常性收益的影响,净利润为10,427,594.93元,扣除所有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63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财务对公司2009年业绩超出盈利预测目标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财务对此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深刻地反省。2010年,公司将在强化基础管理,加大营销策划和销售力度,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的基础上,在出现业绩预测的情况时,力求做到分析更加全面,预测更加谨慎,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0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精神,按照深圳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四环生物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做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四环生物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
2、四环生物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提供担保;
(二)独立意见:
四环生物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也未发生以下情况: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2009年度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积至本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79,254,768.2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5,913,423.49元。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本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故同意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独立董事,对四环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增补江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下转B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