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5月,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在建行运城盐湖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工作失误,董事会未将该笔担保及时公告,现将此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业务往来单位,是公司日用洗涤剂产品包装的主要供应商。注册地址:运城市银湖南路4号;法定代表人:陈国良;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彩印、包装制品加工。公司与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2,393.50万元,负债4,228.3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28.33万元),净资产8,165.1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45.68万元,利润总额630.24万元,净利润472.68万元。
截止2009年3月30日,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2,780.21万元,负债4,528.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25.5万元),净资产8251.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13.35万元,利润总额115.38万元,净利润86.53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在建行运城盐湖支行申请办理贰仟肆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除公司外没有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承担100%的担保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运城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由山西运城南光集体基金会和其公司员工共同出资成立。目前,在全国设有6个生产经营子公司,是公司日用洗涤剂产品包装的主要供应商,08年交易额约6,000多万元,同时,南光公司于2009年3月为公司西安南风日化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办理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0年4月2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3,530万元,占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40.91%,无逾期担保。
公司董事会为此笔担保事项未及时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认真检查及反省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