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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0-0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发出,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独立董事马跃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连洲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涂建先生委托董事郑亚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亚南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05,349,358.87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因为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645,252,081.94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本期净利润不足弥补前期亏损,因此公司本期不需计提法定公积金和准备金。2009 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25,343,336.86元,扣除尚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66,757,583.7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585,753.07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503,313,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28,519,486.09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56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更好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撑,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由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共同提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度6万元(税前)调整为12万元(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撤销公司创新业务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经审议,同意推荐王连洲先生、马跃先生、李秉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荐郑亚南先生、周岚先生、韩铁林先生、丁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正在申请中,尚待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批;其他大部分董事候选人均已具备证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如未取得董事任职资格的候选人在公司召开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仍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则该候选人不得提交该次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公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连洲先生:现年70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财经学院财政金融专业。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局工作;曾先后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正局级巡视员;现受聘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2、马跃先生:现年67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工。曾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代表,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先后担任清华大学动力机械系内燃机教研组教师,第二汽车制造厂(后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技术员、发动机厂厂长、总厂党委书记,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东风汽车集团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3、李秉心先生:现年57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干部、财务处处长,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协会专业标准部副主任,南方证券股份公司股票发行内核委员。现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郑亚南先生:现年55岁,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周岚先生:现年34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资格和会计师职称。 曾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副主任;2006年起先后任太平洋证券董事长助理、战略合作与并购总部总经理、企业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内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太平洋证券董事长助理、企业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内核委员会委员。

  3、韩铁林先生:现年51岁,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机械部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副处长,北京四维电气有限公司中方副总经理,北京奥瑞恩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中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总经济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丁吉先生:现年36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律师资格。曾任北京天地锦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咨询经理,现任玺萌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监。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连洲先生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2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马跃先生、李秉心先生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22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连洲、马跃、李秉心,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连洲、马跃、李秉心

  2010年4月22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该次会议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聘用的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改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核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聘期已满,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度6万元(税前)调整为12万元(税前)。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是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的,充分肯定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保证责、权、利的一致性;同时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客观判断,同意郑亚南先生、周岚先生、韩铁林先生、丁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王连洲先生、马跃先生、李秉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提名的上述候选人中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正在申请中,尚待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批;其他大部分董事候选人均已具备证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如未取得董事任职资格的候选人在公司召开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仍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则该候选人不得提交该次股东大会选举。

  五、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验,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行为。

  认为公司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没有发生任何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2009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0-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发出,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监事会成员三名,实到三名,公司有关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核年报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09年年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推荐王大庆先生、刘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庆先生简历

  王大庆先生:现年41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储蓄处、计划处、信用卡处业务管理人员,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融资部、资产保全部、私人业务部业务管理人员,泰安市泰山祥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岗先生简历

  刘岗先生:现年42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天化厂经协办、厂办法律顾问,云天化厂技改指挥部副处长,云天化厂改制办副主任,云天化股份公司总经办主任,云天化股份公司总经办董秘、主任,云天化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0-1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8点30分

  3、会议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温泉心景花园酒店

  (云南省安宁市温泉旅游度假区—温泉镇升庵南路)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1关于选举王连洲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关于选举马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3关于选举李秉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4关于选举郑亚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5关于选举周岚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6关于选举韩铁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7关于选举丁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王大庆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刘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有关上述事项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0年4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10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1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

  五、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登记;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股东应于2010年5月14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三)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3、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邮编:650021;

  电话:0871-8885858转8191;

  传真:0871-88981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附件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

  附件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于2009年5月18日召开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

  ■

  附件三: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0年5月14日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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