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0-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股份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控股”)、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清、梁正、李国祥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09年9月21日收盘,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9,463,7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9%。
2010年4月23日,本公司接到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书面《告知函》,自2009年9月28日~2010 年4月22日收盘,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莱宝高科股份16,500,257股,减持股份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5.00%;累计出售所持有莱宝高科股份48,942,511股,累计减持股份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15.00%(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前两次减持股份分别占莱宝高科总股本5.01%、4.99%,详情参见2009 年2月12日、2009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减持后,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本公司32,963,49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864,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3%。
有关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2010年4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
证券代码:002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17层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9001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8301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8301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国祥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17层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9001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正
通信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8301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清
通信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08301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无
签署日期:2010年4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莱宝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莱宝高科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指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清、梁正、李国祥
山水控股 指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堂硅谷 指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创投 指 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硅谷天堂 指 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上地国际科技创业园一号楼19层B
法定代表人:李国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号码:110000002799319
组织机构代码:72636211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1年7月5日至2031年7月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26362115
主要股东: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7200万元,占股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17层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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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水控股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D楼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林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号码:330000000006756
组织机构代码:72525511-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经营期限:2000年11月11日至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25255115
主要股东: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8368万元,占41.8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580万元,占27.90%)
通讯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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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堂硅谷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青平里1号106室
法定代表人:梁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号码:330000000017984
组织机构代码:78968812-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等。
经营期限:2006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19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89688120
主要股东:浙江益龙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4000万元,占股20%)
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4000万元,占股20%)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占股10%)
浙江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2000万元,占股10%)
通讯地址:杭州市海勤疗养院3号楼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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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阳光创投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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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清、梁正、李国祥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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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吉清持有莱宝高科股份2,474,160股,占莱宝高科总股份比例0.75%。
2、梁正为阳光创投董事长,持有阳光创投3%股权,持有莱宝高科股份2,690,269股,占莱宝高科总股份比例0.82%。
3、李国祥为山水控股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山水控股5%股权,持有莱宝高科股份3,934,320股,占莱宝高科总股份比例1.19%。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莱宝高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所持有的莱宝高科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莱宝高科股份前持有莱宝高科股份情况
减持莱宝高科股份前(以2009年9月21日收盘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莱宝高科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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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09年9月28日~2010 年4 月2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莱宝高科股份16,500,257股,减持股份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5%;累计出售所持有莱宝高科股份48,942,511股,累计减持股份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15%。2009年9月28日~2010 年4月22日,具体减持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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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吉清、李国祥自2009年9月28日~2010年4月22日期间没有买卖莱宝高科股份。
2、截至2010 年 4月22日收盘,天堂硅谷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莱宝高科32,963,494股,占莱宝高科股本总额的9.99%。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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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入莱宝高科股份,但卖出莱宝高科股份;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吉清、李国祥2位自然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莱宝高科股份。梁正2010年1月份卖出莱宝高科85,556股。具体卖出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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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报告书内容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联系人:杜小华、王行村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清、梁正、李国祥等一致行动人必要的授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机构(以及本机构所代表的自然人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国祥
签署日期:2010年4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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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国祥
签署日期: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