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高庆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立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智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1,059,835,018.14 | 575,654,025.22 | 84.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53,192,922.83 | 162,793,192.26 | 301.24% |
| 股本(股) | 107,000,000.00 | 80,000,000.00 | 33.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10 | 2.03 | 200.49%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44,892,912.91 | 48,873,828.53 | -8.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00,269.43 | -5,257,101.83 | -4.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208,625.28 | -48,525,571.85 | 23.3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5 | -0.61 | 42.6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87 | -0.0657 | 28.5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87 | -0.0657 | 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4% | -3.62% | 0.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4% | -3.62% | 0.18%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0 |
| 合计 | 0.00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29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26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0._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9.30%,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设备款所致。
11._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68.18%,主要是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承诺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 | 受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创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长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 |
| (简称“深圳前景”)及周红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周红梅 | 受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创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长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前景”)及周红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在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周红梅 |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无 |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预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
|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30,300.3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的收入主要在下半年实现。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庆寿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