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4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郑钟南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信息披露自查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至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洋"),于2009年8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至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申请获批准后壹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