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0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单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会议上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摘要》内容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全文刊登在2010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
六、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七、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同,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单建明先生、芮勇先生等二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九、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十、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2010年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人民币3.3亿元及美元800万元的银行借款,采取资产抵押或提供担保的方式进行,在该金额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文件。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人事变动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金来富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在本次董事会上向公司提出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本公司董事,不再担任其他行政管理职务。
经总经理潘玉根先生提名,聘任傅敏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傅敏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傅敏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十二、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二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两项管理制度分别为: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细则》,内容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一季度报告》;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八、九、十等八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附简历:
傅敏勇,男,中国国籍,35岁,大专学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傅敏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跃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着重从日常依法运营、规范财务运作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 年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09 年度购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0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计划,2010年本公司及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原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花公司”)预计需向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热电”)采购蒸汽,该采购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交易单位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金额
(预计)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去年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
| 本公司 | 购买蒸汽 | 南太湖热电 | 2,300 | 100% | 3,502 |
| 印花公司 | 购买蒸汽 | 南太湖热电 | 2,300 | 100% | 0 |
| 合计 | - | - | 4,600 | - | 3,50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仲明,注册地址为湖州环渚工业园区N16—17 号地块,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火力发电,灰渣再利用,(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41109.80万元,净资产9455.99万元,营业收入11984.53万元,净利润1071.1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太湖热电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5%),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控股90%)。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64%的股份,并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及其关联方持有本公司47.52%的股份,持有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份)所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供电、供热企业,它只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应蒸汽,不存在向本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有关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在拟签订的《供用汽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种类,只是蒸汽的供应。根据本公司与印花公司的生产计划,初步预测至2010年末,与南太湖热电的关联交易总额约4,6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供热)的价格以湖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日常关联交易在客观上是必然产生的。因为热电厂的建设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由本公司的关联方中标后实施建设,而本公司的生产用热正好位于此规划范围。
2、本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以后年度仍不可避免的要发生。
3、有利因素: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本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湖州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因此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5.上述关联交易只是对外的一种采购行为,并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本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业经本公司201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单建明先生、芮勇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对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用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一致认为:此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供用汽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1、供热价格:目前按湖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热电厂供热价格为指导价。
2、结算方式:银行同城委托收款。月末前用热方将上月的用热费用通过银行同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划至供热方指定账户。
3、协议书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拟签订的《供用汽协议书》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07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0年4月22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为二家控股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原湖州美欣达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花公司”)在2010年度向银行的贷款(含承兑汇票、出口押汇、出口打包、出口票据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拟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
●拟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万元
●上述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下属二家控股子公司久久公司、印花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贷款协议尚未签署,处于正常办理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单位 | 2010年到期后续贷 | 2010年新增贷款 |
| 进出口公司 | 本公司 | - | 2000 |
| 印花公司 | 本公司 | - | 1000 |
| 合计 | | - | 3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鑫。主营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面料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60%。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41,005,147.83元,净资产19,079,521.03元,负债总额为21,925,626.80元,资产负债率为53.47%,2009年营业收入174,022,234.93元,实现净利润7,237,354.26元。
(二)湖州美欣达染整印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朱海荣。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面料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自有房屋出租。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印花公司资产总额35,201,633.27元,净资产21,794,188.17元,负债总额为13,407,445.10元,资产负债率为38.09%,2009年营业收入85,079,454.87元,实现净利润-1,058,585.62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进出口公司、印花公司为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一致认为:此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2010年度的生产经营,对公司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08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4日
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0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0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10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聘任律师、媒体记者。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刘昭和
邮编:313000
传真号码:0572—2619936
联系电话:0572—2619937
七、其他事项:
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10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9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单建明先生、总经理潘玉根先生、独立董事贾广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昭和先生、财务负责人傅敏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0-01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金来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金来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行政管理工作,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已接受金来富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