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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039 200039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 中集B 公告编号:[CIMC]2010-0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0年4月26日在深圳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到会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吕世杰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00039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 2010—01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 2010—009)。

  2. 召开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傅育宁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34,111,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35,794,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98,317,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各项议案。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三)2009年年度报告;

  ■

  (四)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五)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2010年度信用担保的议案;

  ■

  (六)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集团内子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七)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实现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净利润958,967,000元,按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2,662,396,051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36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267,620,498.39元,本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2,874,241.65元,提议2009年度的分红派息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2,662,396,051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 1.2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19,487,526.12元。完成以上利润分配后,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13,386,715.53 元。

  ■

  (八)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九)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傅育宁、李建红、麦伯良、王宏、徐敏杰为本公司董事,任期自2010年4月到2013年4月。

  ■

  (十)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靳庆军、徐景安、丁慧平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10年4月到2013年4月。

  ■

  (十一)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吕世杰、黄倩如为第六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任期自2010年4月到2013年4月。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孙林、孔雨泉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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