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4月2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万股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际信托")以获得贷款。(上述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5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09-022号)
近日,本公司收到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于2010年4月20日将原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的900万股中的480万股解除质押,同时将解除质押后的480万股全部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
科瑞天诚于2010年4月22日将原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的900万股中剩余的42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时将解除质押后的420万股中的360万股质押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上述900万股解除质押和840万股重新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办理重新质押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之日止。
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的37.5%。科瑞天诚本次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125%。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