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8:30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李利华授权委托阮大平出席并表决,罗来华因出国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李雄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年度报告摘要见201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0年公司计划完成收入3.60亿元,比去年增长5.88%;2010年期间费用预算4,550万元,比2009年减少4.59%。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65,308.3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3,641,344.8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76,036.45元。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六、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定价按市场化操作,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确有必要,有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经认真核查,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确有其必要,有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公司今后需要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提高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邮资机项目与瑞士FRAMA公司合作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止原有与瑞士FRAMA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而采用每年向对方支付30万瑞士法郎(约合人民币200万元)服务费的方式,FRAMA公司继续提供三年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九、会议听取了3位独立董事分别作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雄、章干泉、罗桂林、阮大平、李利华、赵永祥、阎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龚光明、邓超、李斌、罗明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无违规行为。
十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1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协议(其中:贷款授信2亿元,结算授信1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总裁肖再祥同志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和签署借款协议。
十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正文见201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2010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湖南长沙国家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201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5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国家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
联 系 人:石旭 陈好
联系电话:0731-8899 8817(8899 8856)
传 真:0731-8899 8859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账户号码: 股票账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雄先生,1959年出生,汉族,广东阳春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邮电技术校副校长、校长,广东邮电通讯设备厂厂长,广东邮电通信发展公司副经理,广东南方通信集团公司工业技术部部长,广东省汕头市副市长,广东省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局级)。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章干泉先生, 1949年出生,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电信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助理,长沙市电信局局长、党委书记,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湖南省邮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局长、党组书记,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邮政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罗桂林先生, 1951年出生,湖南桃源人,中共党员,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邮政局副总经济师、副局长,中国集邮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江西省邮政公司总经理。
阮大平先生,1952年出生,湖南临湘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长沙市邮政局代局长、局长,湖南省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省邮政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李利华先生,1955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邮电部经营财务司经营处副处长、资费处副处长、处长,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处长,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数据通信公司筹备组成员,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处处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综合处处长、计财部资金资产处处长,河北省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副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企业发展科技部副总经理、物资采购中心主任。现任河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赵永祥先生,1964年出生,河北无极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石家庄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综合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石家庄邮政局局长、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阎洪生先生,1954年出生,籍贯山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沙通信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天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湖南新纪元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衡阳市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本公司总裁、党委书记,湖南省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光明先生,1962年生,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北京商学院财会计统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96年厦门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9年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3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出站。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基本理论与资源会计、现代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主要获奖包括:福建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广东核电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0917,sz)和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991,sh)独立董事。
邓超先生,1965年10月出生,湖南涟源人,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7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12月 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0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1年6月-2003年6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4年3月-2005年3月 在英国布莱顿大学商学院作访问学者。目前主要从事银行管理、企业投融资分析、金融工程方向的教学与研究。曾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基金、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基金等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2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等。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中心副主任,湖南省金融学会副秘书长,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审专家,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79,sh)独立董事。
李斌女士,1968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物流信息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育部“211”项目“国际贸易与金融管理”特聘教授,“985”、“经济开放与贸易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和国家教学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术带头人,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在国际国内发表有影响的论文40余篇。
罗明生先生,1966年7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常德市财政局副科长、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长期从事财务审计、税务审计工作,是全国第一批通过考试合格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湖南希尔得拍卖公司董事长。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龚光明、邓超、李斌、罗明生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声明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龚光明、邓超、李斌、罗明生,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龚光明、邓超、李斌、罗明生
201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6
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9年年度报告备忘录第二号”的要求,公司对2009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清理,与经2009年5月15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对比,发现公司200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比预计金额超出8,665.30万元。超出金额已经201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对比表
| 关联方 | 2009年预计金额 | 2009年实际金额 | 金额差异 |
| 湖南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 | 3,000 | 1,160.94 | -1,839.06 |
| 湖南省邮政公司 | 1,000 | 1,712.18 | 712.18 |
|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 | 500 | 1,351.41 | 851.41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9,000 | 10,830.43 | 1,830.43 |
| 外省邮政公司 | 4,000 | 11,110.34 | 7,110.34 |
| 总计 | 17,500.00 | 26,165.30 | 8,665.30 |
二、超额部分说明
1、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
(1)公司2009年与外省邮政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7,110.34万元;
(2)公司2009年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1,830.43万元;
2、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2009年公司北京市场总部围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及北京、四川、广西、河北四地邮政公司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市场攻坚工作,协助各事业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外省邮政公司签订了邮资机和信封打印机供货合同、邮资机二期管理软件合同、金库防盗门供货合同以及北京邮政大平面项目等一系列重要合同项目,致使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外省邮政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三、超额部分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皆为公司为关联方销售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此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超额部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其余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经认真核查,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确有其必要,有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公司今后需要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提高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09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0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 湖南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 | 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 | 市场价格 | 1,160.94 | 4.44 |
| 湖南省邮政公司 | 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 | 市场价格 | 1,712.18 | 6.55 |
|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 | 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 | 市场价格 | 1,351.41 | 5.16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 | 市场价格 | 10,830.43 | 41.39 |
| 外省邮政公司 | 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 | 市场价格 | 11,110.34 | 42.46 |
| 总计 | 26,165.30 | 100 |
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26,165.30万元,与2009年度计划比较增加8,665.30万元,增幅49.51%。
2、200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11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2008年度)合同书》,合同金额1,600.00万元;
2009年11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2009年度)合同书》,合同金额1,700.00万元。
(2)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3月5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商易通"终端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550.62万元;
2009年7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营业网点终端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638.89万元;
2009年10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项目》,合同金额639.00万元。
2009年12月11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电子邮政局签订《湖南省邮政电子商务"邮易购"系统(一期)工程》,合同金额596.00万元。
(3)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全国邮资机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498.00万元;
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网路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省中心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51.86万元;
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网路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心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30.45万元;
2009年7月7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二期工程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258.20万元;
2009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11185客户服务中心系统二期工程硬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203.01万元。
(4)与全国其他省市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3月19日,公司与北京市邮政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邮资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30.41万元;
2009年3月19日,公司与江苏省邮政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邮资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06.83万元;
2009年9月28日,公司与四川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项目》,合同金额336.00万元;
2009年10月2日,公司与四川省邮政公司签订《四川邮政晓星ATM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42.65万元;
2009年10月26日,公司与江西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合同》,合同金额425.00万元。
二、201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湖南省邮政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肆亿贰仟伍佰柒拾伍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乡火焰村
法定代表人:李雄
主要经营范围:邮政储蓄;国内、国际函件;邮送广告;企业明信片;国内、国际包件(含直递包裹);国内国际汇兑;国内报刊发行;国内、国际特快专递;机要业务;邮资凭证销售、发行等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5,312.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2)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
a.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65号
企业负责人:阳励强
经营范围:计算机设备安装、维护及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属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公用邮政业务、邮政储蓄汇兑、报刊发行、电子信函、各种邮政增值业务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有所制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湖南省邮政公司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还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持有公司1,8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18%。因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15,000万元。
(4)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
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各省市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邮政和邮政储蓄业务。
与此类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5)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系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的各地市局,主要从事各种邮政和邮政储蓄业务。
与此类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
3、201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0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公司2010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软件及系统集成 | 湖南省邮政公司 | 5,000 |
| 软件及系统集成 | 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 | 3,000 |
| 软件及系统集成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10,000 |
| 软件及系统集成 | 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除外) | 5,000 |
| 软件及系统集成 |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 | 1,000 |
| 邮资机及信封打印机销售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5,000 |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前身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一定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的技术和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软件开发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有一定的关系。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三、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按市场化操作,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关联交易价格依据按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须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2:00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宏女士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年报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范宏、唐幼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颜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政策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另外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其必要性。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侵害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女士,196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桃江县邮电局计划统计部主办会计,湖南省邮电管理局财务处主任科员,湖南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代处长,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财务处处长。
唐幼珊先生,1956年5月出生,湖南沅陵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邮政局转运科、交换科科长,长沙市邮政局局长助理,长沙市邮政局副局长,湖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局长,湖南省邮政局副总工程师。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工会副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颜毅先生,1959年出生,湖南涟源市人,硕士,助理研究员。历任湖南省计委干部,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助理,湖南省政府食品工业管理办公室干部,本公司上市办副主任、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