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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0-0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O九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暨二 O O 九 年度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10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以七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4 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09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6,980.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87,121.29元,根据有关规定,母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1,738,300.89元。

(二)由于近年公司主要业务处于调整期,因此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寻求新的投资领域,努力扭转利润下滑趋势,故拟定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四)公司报告期未分配利润除了调整主营业务及相关项目调整外,公司将在富余资金尤其是境外富余资金的投资上加大风险控制,切实权衡项目投资风险和收益,重点投资一些风险小、有抵押或保证的固定收益项目。

五、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股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三份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决定支付70万元人民币作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审计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是合理可行的,对此持赞成态度。

以上除第五、第六、第七项外其余五项议案均须提交2010年5月21日召开的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提取2010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2,498,437.28元的0.7%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2010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1,900,000元。

十、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十一、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四份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5月21日召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事项。会议通知详见2010 年4 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五、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季报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季报摘要见4 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0-0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7日至5月20日工作时间(8:30-12:00及14:30-17: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669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0-0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暨2009年度会议于于2010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以三票同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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