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0-01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本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建议本公司2009年下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2、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1、建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0年年报审计及中报审核之会计事务所,其酬金为人民币4200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在境内外公布上述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发布<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会关于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董事会关于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有关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确认中国中冶及子公司2009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1、同意确认所属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至2009年12月31日间办理的21笔担保业务(最高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50217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及子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同意2010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8.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包括新增担保55.8亿元,到期续保人民币142.5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1.6亿元,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36.7亿元(包括为公司本部提供担保人民币6.2亿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中国北京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号码:010-62125518,传真号码:010-62126618”。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四条为“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邮政编码:100028,电话号码:010-59869999,传真号码:010-59869988”。

  2、《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为:“公司成立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8月28日以《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63 号)文核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亿股,并于2009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5亿元,股本结构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235亿股,占75.90%;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65亿股,占0.77%;境内社会公众持有35亿股,占21.2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3.5亿股,占2.12%。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8.71亿股,该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62.39亿股,其中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2.6511亿股,占64.18%;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389亿股,占0.6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3.5亿股,占1.83%;境内社会公众持有35亿股,占18.32%;H股股东持有28.71亿股,占15.02%。”。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成立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8月28日以《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63 号)文核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亿股,并于2009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5亿元,股本结构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235亿股,占75.90%;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65亿股,占0.77%;境内社会公众持有35亿股,占21.2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3.5亿股,占2.12%。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8.71亿股。

  该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191.1亿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162.39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8.71亿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1.1亿元,实收资本为191.1亿元。”。

  修改后章程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采用电子方式向股东发布公司信息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回购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1、同意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根据该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H股各自20%的新增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上述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同意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该等决议案获周年大会和A股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H股的10%之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A股,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在此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方案请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一节。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1100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3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11000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九、通过《关于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委托书>捐赠事项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0-01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中冶”)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3名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中国中冶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09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1、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实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中冶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09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中冶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中冶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中国中冶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0-01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9月9日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36亿元,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34亿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5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3,343.81万元。2009年,本公司共使用A股募集资金83.1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74亿元,其中本部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7.61亿元。

  二、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A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4 个银行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925318094001)、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110060841018170093709)、中信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账号:7112210182600053099)、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01018800059000888),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上述四家银行以及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向保荐人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人A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三、报告期内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情况。2009 年,本公司向募投项目投入A股募集资金83.1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3.19亿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5.06亿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2、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情况。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28亿元。截止2009 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完成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5.06 亿元。本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保荐人意见。在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后,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告,并发布了临时公告。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00.74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2010年3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承包及研发所需设备的购置项目”所涉及购置的部分工程及科研设备明细予以了调整,增加了中小型设备数量,减少了大型岩土设备及大型起重设备数量。本次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后的拟购设备更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本公司长远发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2009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问题

  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中冶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下转D66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