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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2010年4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0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0年4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原钢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5人,代表股份股244,355,734,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241,341,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76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14,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6 %。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公司的监管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339,4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8%;反对为643,3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372,8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274,8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6%;反对为643,3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26%;弃权为437,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308,4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7%;反对为643,3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26%;弃权为403,8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7%。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193,0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2%;反对为1,082,54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44%;弃权为8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3%。同意公司2009年度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308,4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6%;反对为643,3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26%;弃权为430,8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2,950,4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42%;反对为966,7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40%;弃权为438,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49,635股。经表决,同意为6,302,38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5.75%;反对为608,7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28%;弃权为438,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5.97%。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49,635股。经表决,同意为6,302,38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5.75%;反对为608,7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28%;弃权为438,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5.9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

  关联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49,635股。经表决,同意为6,302,38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5.75%;反对为608,7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28%;弃权为438,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5.9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355,734股。经表决,同意为243,289,485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6%;反对为627,79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26%;弃权为438,4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续聘后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五、参加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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