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深圳发展银行基金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将于2010年5月1日起对在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三个渠道同步开展“基金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适用基金

  ■

  三、活动内容

  对于以上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情况为:

  1.网银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银渠道办理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统一优惠至0.6%;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柜面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不享受优惠费率。

  四、重要提示

  1、基金交易委托、费率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发展银行所有。

  五、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

  2、深圳发展银行网址:www.sdb.com.cn;及客户服务电话:95501;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及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