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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于201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 《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 《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4,929,948.32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656,698.65元,2009年新增未分配润69,278,849.51元。

  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493,850,50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4,077,575.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 《公司2009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9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 《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09年度公司支付的年审报酬为50万元。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联集团”)进行相互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将在具体事项确定后公告相关细节。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议案中的相互担保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担任华联集团的财务总监和华联综超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担任华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和华联综超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董事高峰同时担任华联集团副总经理和华联综超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综超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此次相互融资担保系延续了上一年的方案,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关于购买购物中心房产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沈阳昌鑫置地广场”项目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6393.73平方米,总交易价款为27,837万元,详见《公司购买资产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关于调整对综超股份投资核算方法的议案》;

  根据2009年4月2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华联股份出售其持有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以及2009年9月14日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华联综超股份的议案》,本公司减持了部分华联综超股份。减持后,本公司对华联综超的持股比例由期初的13.4%下降为6.92%。鉴于对华联综超的股份持有意图已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对华联综超的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由于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担任华联集团的财务总监和华联综超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担任华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和华联综超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董事高峰同时担任华联集团副总经理和华联综超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综超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卢雪梅女士因健康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董事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请牛晓华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职务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经事先审核,同意聘任牛晓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牛晓华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5月19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五、六、七、八、十二项议案以及《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附件:牛晓华先生简历

  牛晓华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与沈阳昌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鑫置业")签订房屋购销意向书,拟购买昌鑫置业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沈阳昌鑫置地广场”的商业用房(“标的物业”),交易价格共计27,837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的审批情况

  本次收购已经第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沈阳昌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开发区夹河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惠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0000003795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持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6393.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售人保证标的物业拥有完整、合法的土地房屋权属证明,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及付款安排

  成交金额:27,837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付款安排:双方另行协商。

  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经参考周边同类物业价格协商确定,标的房产单价为每平米6000元。

  3、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交易标的交付状态:标的房屋已建成开业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拟注册成立子公司收购标的物业。目前标的物业已出租给本公司经营购物中心项目。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房屋地处沈阳市发展最快的太原街商圈,昌鑫置地广场的建成使整个太原街商圈的商业形象和整体辐射力得到极大提升,商圈内商业项目极具发展潜力和增值空间。本次收购的房屋价格合理,可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减少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符合公司购物中心发展规划。本次收购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屋购销意向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08年4月27日,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核通过《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审核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五、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了解,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9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5家购物中心类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2010年5月19日上午10:00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

  ● 重大提案:

  ▲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决定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凡在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2009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的提案内容分别详见201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及第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b、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c、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d、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6) 出席本次会议的前述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4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17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88337937

  联 系 人:周剑军 张天骄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仅供参考,股东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0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201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或“协会”)(中市协注[2010]CP44 号文)注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陆亿元人民币,本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 天,发行日期为2010年4月26日,起息日期为2010年4月27日,发行利率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25%)+95BP,付息方式为每六个月付息一次。本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刊登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0-2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财务总监卢雪梅女士由于个人健康原因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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