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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0-01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 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共7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共7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作如下修订:

  1、在原《制度》第三十一条后增加“第七章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也应该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部门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信息披露文件的,须先向董事会秘书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并需及时归还所借文件。借阅人因保管不善致使文件遗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应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给其一定处罚。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社会公众查阅。查阅前须向董事会秘书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有关资料。

  《制度》其后条款自动顺延。

  2、在原《制度》第三十六条后增加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条 对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擅自在公开场合、新闻媒介披露重大信息、经济指标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违反有关法规的,按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制度》其后条款自动顺延。

  新修订的《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专项检查活动自查分析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一年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组合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房产(房地产证号为: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1067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1068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1069号)作为流动资金贷款抵押物抵押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总量12,000.00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3,000.00万元,短期贷款不超过5,000.00万元,有效期一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颂明先生为该项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位于厂区内,建基面积约828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161平方米的房地产作抵押担保,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足额财产保险。同时,公司书面承诺,新建的“高黏度流体灌装设备建设项目”的房地产在办妥权证后无条件抵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并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足额财产保险。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0-01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现将该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16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0,162,7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5,244,05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0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0年05月0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0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5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95,244,050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卫东

  咨询电话:020-82266151

  咨询传真:020-82265536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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