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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陆续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961000247,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控股94.12%的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911002085,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942000206,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因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2005年第40号令)第一类"鼓励类"的要求,可享受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及8家控股子公司均可申请享受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1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561,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200,0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1,510,310.1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年报摘要刊登于2010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年报摘要及全文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给予该所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6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该议案相关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

  表决结果:同意445,8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压力容器设计;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修订为: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压力容器设计;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62,5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刘晓红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1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3、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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