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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0-01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9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4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购买电子通用厂房1号楼(M3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联系电话:(010)64369908,(010)64361831-8115

传真:(010)643699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

邮编:10001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购买电子通用厂房1号楼(M3楼)》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0-012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是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詹朝军先生、王东梅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1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信建投《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现任保荐代表人詹朝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调离中信建投,中信建投安排保荐代表人伍忠良先生接替詹朝军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王东梅女士和伍忠良先生。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伍忠良简历

伍忠良,男,197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的项目包括辽宁奥克化学IPO项目、西藏旅游非公开发行项目、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伊利股份认股权证发行项目和三峡水利非公开发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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