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锁定期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苏光伟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苏光伟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苏光伟
签署日期:2010 年5 月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5楼 |
| 股票简称 | ST零七 | 股票代码 | 00000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苏光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松涛街7号3B
备注:为自然人住址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100万股 变动比例: 9.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尚须经ST零七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光伟
签署日期:2010 年 5 月 4 日
证券简称:ST零七A 证券代码:000007 公告编号:2010-016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5月4日上午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有关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议通知发出时间和方式
发出时间:2010年4月27日
发出方式:电子邮件和传真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10年5月4日上午
召开方式:现场出席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 9人,会议由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练卫飞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彻底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负债,摆脱目前的财务困境,恢复公司的商业信用和融资能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4,6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练卫飞、苏光伟。2010年5月3日,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其中练卫飞为公司董事长,认购2,500万股;苏光伟为公司本次引入的财务投资者,认购2,1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7.06元/股,董事会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06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4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公司逾期债务,主要包括历史原因形成的逾期经营负债和银行贷款,总还款金额约为3.1亿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偿还逾期债务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偿还逾期债务的资金需要,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尽可能降低债务成本,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可能根据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逾期债务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发行方案提交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练卫飞、李成碧、王亿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练卫飞、李成碧、王亿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逾期债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详见附件《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练卫飞、李成碧、王亿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4、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新股事宜;
8、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定于2010年5月24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
证券简称:ST零七 证券代码:000007 公告编号:2010- 017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A座26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2010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15:00至2010年5月2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现代之窗A座26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投向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现代之窗大厦26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会议联系人:夏斓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传真:(0755)83280089
邮编: 518031
3、登记时间:2010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4、其他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007,投票简称:零七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0007;
C、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议案五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100 | 全部议案 | 100.00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 2.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 2.3 | 发行数量 | 2.03元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元 |
| 2.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元 |
| 2.6 | 限售期 | 2.06元 |
| 2.7 | 募集资金投向 | 2.07元 |
| 2.8 | 上市地点 | 2.08元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9元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2.10元 |
| 3 | 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00元 |
| 6 | 关于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6.00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2 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2 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2 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2 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2 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D、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
| 反对 | 2 |
| 弃权 | 3 |
E、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B、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 前发出的,当日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00 | 大于1的整数 |
服务密码挂失后第二日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15:00至2010年5月24日15:00。
5、投票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2 | 发行方式 | | | |
| 2.3 | 发行数量 | | |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2.6 | 限售期 | | | |
| 2.7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 2.8 | 上市地点 | | |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 | 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苏光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6 | 关于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 “х”。
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内有效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简称:ST零七A 证券代码:000007 公告编号:2010-019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5月4日上午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有关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 会议通知发出时间和方式
发出时间:2010年4月27日
发出方式:电子邮件和传真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10年5月4日上午
召开方式:现场出席
会议召开时间、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王岱主持。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对公司拟向练卫飞、苏光伟两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审核意见》;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公司、发行对象提供的预案及相关资料,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可以使上市公司彻底摆脱历史债务负担,解决上市公司财务危机,恢复商业信用,提高整体利润水平,增强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进行上述非公开发行工作。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