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继达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股份172,776,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 %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9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以年末总股本439,175,408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股利87,835,081.60元;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72,761,9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1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特别是房地产业务储备一定量开发用地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2010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201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8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50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000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09年末资产负债率 | 2010年度担保计划(万元) |
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 82.59% | 12000 |
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92.33% | 10000 |
上海中大亮桥房地产有限公司 | 97.26% | 15000 |
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86.59% | 20000 |
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32% | 40000 |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75.92% | 28000 |
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35% | 45000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82.14% | 10000 |
合计 | | 180000 |
(2)201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对非内部关联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中:
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江西中大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3)截止2010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5875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内部关联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000万元)。
(4)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在不超过上述计划及总额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并由董事长负责对外签署。
同意172,543,0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反对23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具体如下:
(1)2010年度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479,990万元(未包括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3亿元互保),其中计划内部担保总额为475,490万元(包括为母公司中大股份担保10,000万元,为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等38家控股子公司担保274,800万元,物产元通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119,69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物产元通担保71,000万元,合计475,490万元),计划为参股企业担保4,500万元。
以上担保总额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总额为435,01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2010
担保计划(万元) | 2009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
1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 10000 | 80.28 |
| 物产元通对中大股份担保合计 | | 10000 | |
1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48000 | 85.59 |
2 | 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6000 | 76.30 |
3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 20000 | 75.25 |
4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8500 | 84.53 |
5 | 浙江友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9000 | 79.92 |
6 | 浙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1000 | 86.88 |
7 | 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4000 | 82.72 |
8 | 浙江辰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5000 | 89.01 |
9 | 浙江迅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9000 | 94.82 |
10 | 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6000 | 88.30 |
11 | 浙江瑞达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7200 | 84.98 |
12 | 宁波元通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二级) | 6000 | 126.56 |
13 | 浙江物产森美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4000 | 83.77 |
14 | 浙江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8000 | 83.98 |
15 | 浙江卡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2000 | 82.63 |
16 | 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二级) | 10200 | 80.44 |
17 | 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二级) | 21500 | 82.33 |
18 | 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 1500 | 77.27 |
19 | 浙江元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二级) | 10000 | 77.96 |
20 | 浙江元通齐达贸易有限公司(二级) | 8000 | 95.24 |
21 | 浙江意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500 | 76.28 |
22 | 浙江元通风行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500 | 89.12 |
23 | 浙江富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102.10 |
24 | 浙江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9.39 |
25 | 浙江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7.29 |
26 | 浙江申通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级) | 7300 | 87.37 |
27 | 浙江瑞泰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7000 | 93.67 |
28 | 浙江友佳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79.35 |
29 | 绍兴袍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3000 | 87.45 |
30 | 绍兴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600 | 77.81 |
31 | 绍兴瑞达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500 | 76.90 |
32 | 浙江元通宇恒电机有限公司(三级) | 3000 | 84.46 |
| 物产元通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合计 | | 255300 | |
1 | 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35000 | 82.14 |
2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 15000 |
3 | 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4000 |
4 | 浙江物产元通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二级) | 7000 |
| 控股子公司为物产元通担保小计 | | 71000 | |
1 | 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5000 | 82.72 |
2 | 浙江卡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500 | 82.63 |
3 | 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200 | 88.30 |
4 | 浙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4750 | 86.88 |
5 | 浙江辰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4000 | 89.01 |
6 | 浙江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2000 | 83.98 |
7 | 浙江物产森美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000 | 83.77 |
8 | 浙江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800 | 87.29 |
9 | 浙江意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400 | 76.28 |
10 | 浙江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3000 | 89.39 |
11 | 浙江元通风行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750 | 89.12 |
12 | 浙江富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600 | 102.1 |
13 | 绍兴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570 | 77.81 |
14 | 浙江友佳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000 | 79.35 |
15 | 浙江友昌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3000 | 81.64 |
16 | 嘉兴兴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000 | 87.21 |
17 | 杭州祥通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四级) | 1000 | 73.55 |
18 | 杭州祥通汽车有限公司(四级) | 3000 | 90.10 |
19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2600 | 84.53 |
20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嘉兴兴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3500 | 87.21 |
21 | 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2600 | 84.53 |
22 | 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5500 | 86.09 |
23 | 湖州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400 | 88.27 |
24 | 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嘉兴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7.21 |
25 | 绍兴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900 | 77.81 |
26 | 台州东福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800 | 78.35 |
27 | 浙江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宁波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000 | 82.22 |
28 | 嘉兴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7.21 |
29 | 浙江友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2800 | 87.29 |
30 | 浙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绍兴袍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7.45 |
31 | 杭州永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二级) | 浙江卡通汽车有限公司(二级) | 1540 | 82.63 |
32 | 宁波元通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二级) | 宁波宝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3500 | 98.83 |
33 | 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元通宇恒电机有限公司(三级) | 2000 | 84.46 |
34 | 杭州华瑛纺织有限公司(二级) | 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二级) | 2000 | 80.44 |
35 | 金华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级)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级) | 500 | 75.25 |
36 | 台州迅通汽车有限公司(三级) | 台州申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级) | 1000 | 83.22 |
37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三级) | 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二级) | 3000 | 80.44 |
|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小计 | | 94210 | |
1 |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参股企业) | 4500 | 86.35 |
| 对关联企业单位担保小计 | | 4500 | |
| 总计 | | 435010 | |
(2)截止2010年3月31日,物产元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51,161.5万元。其中:①物产元通及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320,661.5万元;②为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8,000万元;③为母公司中大股份提供担保10,000万元;④为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
物产元通对外担保额度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给物产元通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物产元通董事会严格按上述批准的担保总额执行,并按照严格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决策审批制度执行,以控制担保风险。
同意172,543,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23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149,578,077股)
[详见2010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23,198,21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继续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改善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公司在2010年度将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方式通过承销银行间资本市场申请续发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短期融资券。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2,776,2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的胡小明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