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854.269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2.3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6854.26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4.26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
同意6854.26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表决权。
同意3466.837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聘任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
(1)表决情况:
同意6854.26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4.26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琴律师、徐建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湖北金环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0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