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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韩德历史经验证明:
稳定健全的税收体系利于房价稳定
图: 1985-1990年,日本短期投资者的资本利得税有效税率已经高达84.45%(加上所得税等),而当时物业税税率较低,且税基被严重低估。转让成本高于持有的税负,市场出现了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加速了地产价格的上涨。
图:虽然物业税实施效果不佳,但同期政府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使房地产泡沫得到有效控制。

国泰君安策略部

  用于调节房价的地产税,主要有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和物业税(property tax)。资本利得税在屋主卖出房产时一次性征收,税基是屋主买卖间的价差。而物业税是每年征收一次,税基是房屋的市场价值。

  日本政府惯用资本利得税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当地产价格上涨时,提高短期持有者的资本利得税以抑制投机,降低长期持有者的资本利得税以增加有效供给。该政策在前3次地产快速上涨期间被证明是有效的,但是到1985-1990年的第4次快速上涨区间时,短期投资者的实际资本利得税税率已经高达84.45%(加上其他各种所得税)。而当时作为持有成本的物业税税率较低,且税基被严重低估。转让成本远高于持有的税收负担,大部分投资者都不再愿意出售地产。特别是在地产被市场长期看好时,惜售心理更加明显,市场出现了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加速了地产价格的上涨。房地产市场出现典型的量缩价涨形态。

  韩国房地产历史有两段值得研究。1、上世纪80年代,在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下,韩国地产经历了一轮大牛市。居民收入提高以及物价上涨,是驱动韩国此轮地产牛市的最主要动因。1990年,韩国全国地产价值是GNP的9倍,这一数字甚至比当时的日本还高。1989年光从地价上涨带来的资本利得,就相当于所有城市工人35%的收入。意识到房价泡沫对经济的威胁,从1987到1989年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抑制房价上涨的措施,主要采用的办法是征收物业税,包括累进制物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两种。前者主要针对拥有大片土地的个人,当土地价值每超过5亿韩元时,边际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后者主要针对尚未开发的土地以及企业非业务用地,对增值部分课以50%的增值税。由于缺乏公允的地产价格,加之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税基被严重低估,减少了实际税率,更重要的是,对未实现的收入征税,遭到了纳税人的抵制,进而减轻了该税对地产的调控力度。虽然物业税实施效果不佳,但同期政府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减小了房地产供给压力。政府每年新建房屋由20万-25万套提高到50-60万套,并一直持续到1997年金融危机之前,使房地产泡沫得到有效控制。2、2006年后,韩国房价再一次飞涨,为了遏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韩国政府于2007年将资本利得税提高到60%,和日本情况类似,结果是交易量减少,韩国楼市不降反升。

  德国稳定的房价水平一直为人称道。1977年至今,德国平均房价仅上涨60%,而同期个人收入已增长3倍;过去10年里,德国物价平均每年涨幅2%,而房价每年上涨1%,扣除物价因素,德国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缩水。房价的稳定增长,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其稳定而健全的税收体系。除了传统的物业税以外,德国还要征收交易税(3.5%)、资本利得税(所得税中征收,持有资产超过10年的卖主可以豁免)、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同时, 针对地产投机的法律增加了投机者的风险: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为“超高房价”,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50%则为“房价暴利”,这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出售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最高被判处三年徒刑。

  图: 1985-1990年,日本短期投资者的资本利得税有效税率已经高达84.45%(加上所得税等),而当时物业税税率较低,且税基被严重低估。转让成本高于持有的税负,市场出现了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加速了地产价格的上涨。

  

  图:虽然物业税实施效果不佳,但同期政府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使房地产泡沫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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