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10点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双环科技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万年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118,247,604股,占双环科技总股本的25.48%。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均为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审议情况
2.1、以118,247,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 以118,247,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报告》
2.3、以118,126,6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2.4、以118,247,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5、以118,247,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公司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6、以118,247,6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
2.7、以207,9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乐瑞、漆贤高。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 本所暨本律师认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