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公司2010 年4 月23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7,272,234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0.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09元),共分红16,172,722.34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6日,除息日为:2010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2区B座4楼
咨询电话:022-66223226 传真电话:022-66223273
联系人:李明国、于志丹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