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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亿投资有去无回 *ST亚太报案追讨
张 珈

  证券时报记者 张 珈

  本报讯 *ST亚太(000691)决定追讨三年前阔绰出手后揽下的一笔糊涂账。

  2007年8月至2007年10月,*ST亚太分两次共向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上述投资款全部电汇到了蓝景丽家账户上。但2008年至今,*ST亚太不仅投资款一去无回,还无法联系到蓝景丽家任何工作人员,也未取得蓝景丽家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8月18日,*ST亚太和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满志通、蓝景丽家物流有限公司四方签订蓝景丽家增资扩股协议,约定蓝景丽家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其中*ST亚太出资3000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50%的股权。

  2007年10月18日,*ST亚太决定和小井顺达一起再次对蓝景丽家追加投资1.4亿元,追加投资后蓝景丽家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其中*ST亚太追加投资7000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50%的股权。小井顺达追加投资7000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47.5%的股权,后来小井顺达未如期支付投资款项。

  *ST亚太投资蓝景丽家后,2007年8月28日,蓝景丽家与北京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北京万佳开发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171号面积为1.12万平方米的房产。但预付5500万元的购房款后,至今未取得房产也未追回预付款。2007年10月24日,蓝景丽家又出资7000万元收购北京大钟寺精品家具建材家装有限公司99%的股权,但至今却未办理相关工商过户手续,也未追回7000万元的投资款。

  *ST亚太表示,蓝景丽家既不能依法行使股权权利,也未给公司带来效益,还给*ST亚太在2008年度带来亏损。*ST亚太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就对蓝景丽家1亿元的投资款项尽快催促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讨,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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