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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辰实业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于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五洲皇冠假日酒店1号贵宾厅。

  3、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4、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贺江川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为:股东(代理人) 【12】人,代表股份【1,847,064,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86】%。其中:A股股东(代理人) 【7】人,代表股份【1,161,556,031】股,占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43.67】%;H股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685,508,498】股,占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96.9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说明:依据《公司章程》【84条】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批准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投票情况:同意【1,182,190,2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反对【1,580,000 】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2、 审议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投票情况:同意【1,182,190,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1,5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3、 审议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1,182,740,0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664,324,314】股放弃投票。

  4、 审议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分别按境内及香港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董事会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5、 审议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2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6、 审议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7、 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8、 审议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63,294,314 】股放弃投票。

  9、 审议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境内及国际核数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投票情况:同意【1,183,770,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663,294,314】股放弃投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张洪、陈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刘昕 】被委任为本次会议的监票员。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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