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点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毅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总数54,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的议案》;
公司《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连锁超净清洗中心项目 的公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侯毅先生、张原先生、刘晓渔先生、庄裕红先生、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新明先生、刘兆梦先生、徐斌先生、牛秋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侯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选举张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3)选举刘晓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
(4)选举庄裕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5)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6)选举张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7)选举刘兆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8)选举徐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9)选举牛秋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曹昕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曹昕华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树丽女士、谢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6月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昕华女士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曹昕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0年6月9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曹昕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3 年5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香港利特国际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0-3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 年6月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侯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侯毅
委员:侯毅、张原、牛秋芳(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斌(独立董事)
委员:徐斌(独立董事)、张新明(独立董事)、张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兆梦(独立董事)
委员:刘兆梦(独立董事)、牛秋芳(独立董事)、刘晓渔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新明(独立董事)
委员:张新明(独立董事)、徐斌(独立董事)、刘晓渔
各委员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大连等地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议案》。
为了规范大连等地子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任命张原先生为大连等地子公司执行董事,谢兵先生为大连等地子公司监事(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各地子公司工商注册事宜。
附表:大连等地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情况表
子公司名称
(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 执行董事 | 监事 |
| 大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 北京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 合肥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 西安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 成都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 厦门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 张原 | 谢兵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简历
侯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赛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总办主任、总裁助理、深圳市毅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会长。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5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昌利丝绸制品有限公司设计中心设计师、深圳建卓丝绸制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厂长、深圳迈洁科超净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裁。兼任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赤湾货运财务部会计、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金捷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兆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涤纶厂生产技术厂长、深圳美丝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富宝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罗湖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秘书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徐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双学士学位。曾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国际业务部任职、曾任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张新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西南康财政局会计、深圳宝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深圳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
牛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航天信托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方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交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