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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禧A份额与双禧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禧A份额与双禧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禧A份额与双禧B份额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10年3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vip-funds.com/或http://www.gtja-allianz.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双禧100)、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禧A份额(简称“双禧A”)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禧B份额(简称“双禧B”)。其中,双禧A、双禧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率不变。

  5、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6、双禧100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双禧100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双禧100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双禧100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双禧A与双禧B将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7、份额配对转换: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双禧100与双禧A、双禧B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分拆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双禧100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双禧A与六份双禧B;合并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四份双禧A与六份双禧B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双禧100的场内份额。份额配对转换自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有关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规定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8、基金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所有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双禧A与双禧B份额配比不变。

  (1)双禧100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的份额数按照双禧100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缩减。若折算前,双禧100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增加;若折算前,双禧100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缩减。

  (2)双禧A、双禧B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双禧A、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根据双禧B折算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

  A、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元

  如果双禧B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持有人持有的双禧A份额及双禧B份额的数量在折算前后均保持不变,因折算新增的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B、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元

  如果双禧B份额折算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双禧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B份额数按照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应缩减。为保持双禧A和双禧B份额比例4:6不变,双禧A份额的折算比例与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同,双禧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A份额数同比例相应缩减,超出份额数将全部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9、双禧A与双禧B的终止运作: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双禧A与双禧B可申请终止运作。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双禧100、双禧A与双禧B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双禧100、双禧A与双禧B各自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10、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10年6月8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82,138,897.44份,其中,双禧100为324,434,577.44份,双禧A为263,081,728份,双禧B为394,622,592份。

  11、基金份额净值:截止2010年6月8日,双禧100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61 元,双禧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双禧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29 元。

  12、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简称:双禧A、双禧B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双禧A263,081,728份;双禧B 394,622,592份

  1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双禧A为150012;双禧B为150013

  15、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上市交易日期:2010年6月18日

  17、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经2010年2月2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228号文批准募集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本基金发售日期: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4月9日

  5、份额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6、发售机构:

  (1)场内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设置,最高不超过1%。其中,采用场内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的,比照执行场外认购费率。

  8、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募集的总净缴存金额(不含手续费)人民币982,138,906.44元,确认份额(不含利息转份额)982,019,785.35份,利息结转份额119,121.09份,总确认份额为982,138,906.44份。

  上述总净缴存金额已于2010年4月15日分别划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双禧10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4∶6的比率确认为双禧A份额与双禧B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82,138,906.44份,其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324,434,577.44份双禧100份额;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657,704,329份,按4∶6的比率确认为263,081,728份双禧A份额和394,622,592份双禧B份额,未能拆分的余额9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计入基金资产。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0年4月15日验资完毕,2010年4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4月16日获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4月16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982,138,897.44份,其中,双禧100为324,434,577.44份,双禧A为263,081,728份,双禧B为394,622,592份。

  (二)双禧A与双禧B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基金的双禧A与双禧B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93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0年6月18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基金简称:双禧A、双禧B

  5、交易代码:双禧A为150012、双禧B为150013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双禧A为263,081,728份、双禧B为394,622,592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工作日的次日公布该工作日的双禧100、双禧A与双禧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进行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未上市交易的双禧100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到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可以向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根据基金合同配对转换的规定申请将份额分拆成双禧A和双禧B,分拆后的双禧A和双禧B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上市流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0年6月8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8,042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2,126.20份,其中,双禧100为3,011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7,749.78份;双禧A为5,031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52,292.13份;双禧B为5,031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78,438.20份。

  (二)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2010年6月8日,基金份额持有情况: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双禧A与双禧B的基金份额分别为130,026,704份和195,040,056份,分别占本次双禧A与双禧B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49.42%;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双禧A与双禧B的基金份额分别为133,055,024份和199,582,536份,分别占本次双禧A与双禧B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50.58%。

  (三)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截至2010年6月8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双禧A与双禧B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双禧A份额占双禧A份额比持有双禧B份额占双禧B份额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07.60%30,003,0007.60%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6,002,1606.08%24,003,2406.08%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2,001,0404.56%18,001,5604.56%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000,3604.56%18,000,5404.56%
上海新永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01,6003.04%12,002,4003.0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00,7203.04%12,001,0803.04%
西安华弘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000,5603.04%12,000,8403.0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000,5603.04%12,000,8403.0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资金信托R2008JH0308,000,4803.04%12,000,7203.04%
10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0,3201.52%6,000,4801.52%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总经理:许小松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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