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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阳光城")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和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通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解冻和质押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778,1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二、公司第三大股东康田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8日。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为80,065,2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0%)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0,254,3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3%);康田实业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为54,182,3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9,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4%)。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