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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编号:2010-01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6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人,实出席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提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高建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建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提名任宝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任宝玺先生,男,46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副科长,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机关工作部机关财务科科长,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鲁能煤业、煤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考核与审计部副总经理,山东鲁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能集团公司财务部撤并清欠工作小组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任宝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曲阜电缆公司增资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对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公司决定于2010年7月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一、二、三、四项提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0-01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4日-2010年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4日15:00 至2010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0年6月3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审议议案名称:

议案一:审议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公司《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公司《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公司《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3、披露情况: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 年7月2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720; 投票简称为“能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100.00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4.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流程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7月4日15:00 至2010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8-8232022

联系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初军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0-0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10 年度,公司及分、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每日存款减贷款的净额最高不超过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89,735.16万元,净资产5%为4,486.76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5,899.9万元;在财务公司贷款产生的累计利息金额为2,025.51万元。

公司办理存款业务,财务公司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贷款业务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他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为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办理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将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2010年6月17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提案》、《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提案》和《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提案》,本公司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华实大厦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资本充足率:16.36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美茹

成立日期:1987 年10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8057

金融许可证:L000H11100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华能金融公司,是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财务公司之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1988年5 月2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亿元,经数次增资扩股,现在注册资本为20亿元。财务公司目前的股东分别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5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持股5.58%;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42%;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持股3.33%;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67%;华能综合产业公司持股1%;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

根据财务公司经审计的2009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 财务公司2009年末总资产为2,127,600.27万元,净资产为285,342.18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66,083.24 万元,净利润41,516.69万元。对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16.36%。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资本总额=97.74%,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4.91%,低于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00%,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0.11%,低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0.67%,低于20%。

2、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在2010 年度在财务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2010 年度,公司及分、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每日存款减贷款的净额最高不超过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办理存款业务,财务公司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贷款业务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他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3、合同金额

合同预计金额为甲方存于乙方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该金额不高于乙方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

4、定价原则

4.1 存款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4.2 结算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户,乙方执行国内同行业收费标准。

4.3 信贷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4.4 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执行国内同行业收费标准。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5.1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2 经各自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5.3 协议双方已依法履行其他规定程序(如有)。

六、风险评估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特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1109号《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报告认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的目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金融机构,具有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且,财务公司在办理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及存贷款利率方面将比其他商业银行给予更大的优惠,将大大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

对公司的影响: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专业的资金运作平台可有利降低资金运营成本,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主要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资金可以随时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以随时调度,公司制定了《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公司风险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就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这样,就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便于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本的运营能力,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存、贷款总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确定的,对公司是有利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3、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而制定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十、备查文件

1、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4、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5、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6、财务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 能山 公告编号:2010-02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电缆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另一股东山东鲁强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强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经曲阜电缆公司2010年6月13日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曲阜电缆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2万元。转增后,曲阜电缆公司实收资本为7082万元。

目前,电线电缆产品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用户对电线电缆制造供应商的资质、规模、质量、信誉等要求也不断提高,电线电缆供货企业注册资本一般在一亿元以上。曲阜电缆公司因规模偏小,在同行业中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且对大用户已失去投标资格。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鲁强公司共同协商,拟对曲阜电缆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增资额2918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488万元,鲁强公司增资1430万元。增资完成后,曲阜电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鲁强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了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曲阜电缆公司增资的提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方介绍

山东鲁强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4日,注册地址为曲阜市校场路光明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嗣强,注册资本为3018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绝缘材料,电力光缆金具的生产、销售;机械、石蜡的销售。

山东鲁强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曲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36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1%;公司职工个人股出资2652.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9%。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699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564.9万元,占其股本的51%,另一股东山东鲁强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25.1万元,占股本的49%。

截止2009底,曲阜电缆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30752万元,负债总额21915万元,股东权益8837万元;2009年完成营业收入3362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80万元。

四、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对曲阜电缆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扩股,双方按照同比例以现金出资2918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488万元,鲁强公司增资1430万元。

2、增资完成后,曲阜电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鲁强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3、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增资后,若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缴纳其出资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其全部出资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须具备下列条件:

4.1、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

4.2、各方的有权机构已批准。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电线电缆产品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用户对电线电缆制造供应商的资质、规模、质量、信誉等要求也不断提高,电线电缆供货企业注册资本一般在一亿元以上。曲阜电缆公司因规模偏小,在同行业中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且对大用户已失去投标资格。本次增资后,曲阜电缆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资产结构将得到明显改善,既减低了资产负债率,又改善了财务状况,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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