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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编号2010-11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业务重组意向合作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国)友好协商,本着共赢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拟签署《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业务重组意向合作项目协议》。协议拟共同成立新公司并收购鸿国旗下江苏大众书局图书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书局")有效的经营性资产与图书业务。鸿国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不再继续新设或投资与大众书局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此次并购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低成本扩张。

  大众书局成立于2003年9月,由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大众书局总股权的50.45%,)和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其主要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图书读物选题策划;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计算机软件服务以及场地租赁等。目前在南京、连云港、扬州和上海拥有8个图书卖场,总营业面积约2.5 万平米。大众书局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图书发行 "图书总发行权"和"全国连锁经营权"。几年来,大众书局以市场化的方式,创立了以图书经营为主体,其他文化业态为补充,多业态组合、专业化经营的 "图书+地产经营"的有效商业模式,目前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民营图书连锁企业。

  根据拟签署的意向合作项目协议,双方将依据《公司法》和行业有关规定,创立新公司,本公司拥有不低于51%的股权,取得绝对控股权。双方还将进行资本与业务项下的全面战略合作。上述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公司将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预计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也提示上述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本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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