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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0-02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姜洪源先生、林国华先生、独立董事陈冲先生、卫建国先生、温烨女士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利浩先生、姜洪源先生、金卓君女士、黄建元先生、黄笑华先生和林国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冲先生、温烨女士、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详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将原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67.6万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25,697.88万元。”

2、将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767.6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5,697.88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详细见《公司章程(2010年6月修订)》,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说明:关联董事金卓君女士、黄建元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审议表决。

董事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详细见《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4),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在2010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见《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25)。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利浩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生,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陈先生从1985年开始从事电力行业财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曾任职于浙江绍兴电力局、珠海供电局计算机服务中心、珠海远方电脑有限公司、珠海市东区远方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现任国家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九三学社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特聘委员、珠海市政协常委、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会长,目前还担任华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利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8%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52.4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浩先生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洪源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财政部工交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副经理,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会计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党组成员。姜洪源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卓君女士,中国国籍,1962 年生,1982年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系,高级工程师,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曾任职于化工部曙光橡胶研究所、机械部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海山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蝶软件九年任职期间,曾任总经理、副总裁、首席咨询官、高级副总裁;曾在客服与实施、销售营运、产品规划管理、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咨询等各大业务环节主持工作。金女士从80年代中期至今,一直致力于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CIMS方面的研发、实施、咨询、培训;在MRPII/ERP、CIMS应用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尤其注重将国际ERP先进的管理思想与中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情况良好结合的方法和实践之探索。在过去的20多年中,直接为中国的各行业100多家企业,提供了企业管理及信息化等ERP项目的全面咨询服务,帮助30多家集团企业成功实施ERP系统,且多项为国家科技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另外,金卓君女士曾任国资委、省国资委信息化专家讲师、武汉大学软件学院、重庆大学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电视台30集系列讲座《ERP管理模式与实践》主讲人。金卓君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建元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数学系,现就读于北京大学EMBA。曾在华中电管局动能经济研究所、珠海电力工业局和珠海远方电脑公司任职。黄先生曾参与研制《电力系统无功综合优化程序及应用》系统,于1989年获得华中电业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主持开发了《电力企业材料管理与核算系统》,于1990年获得华中电业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黄先生为1993年度珠海市科技进步突出贡献特等奖获得者, 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青年科技标兵”,1998年还获得珠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黄建元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10.17%的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笑华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系,获清华大学EMBA学位。自1996年以来,黄先生一直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黄笑华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6.52%的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国华先生,中国香港,1962年生,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曾先后担任法国永兴洋行行政部主管,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市场经理,香港万事利电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现担任香港恒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国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冲先生,中国国籍,1944年生,大学毕业,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曾任计算机总局软件工程处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司软件处处长、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司软件处处长(副司级)、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巡视员(正司级)。陈冲先生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还担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陈冲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温烨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博士学位,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数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温烨女士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还担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烨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卫建国先生,中共党员,1957年生,1990年毕业于兰州大学,获硕士学位,曾在美国夏威夷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中山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党支部书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先后主编和参编教材和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科研课题和20多项企业咨询项目,如“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制设计”、“广弘资产经营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大型水电企业财务管理系统设计”、“天津电力公司(集团)资金管理系统设计”等。卫建国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0-02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09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200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0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2009年12月18日为首次期权授予日。

2009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990,64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3人。

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990,640份调整为8,810,640 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2人。

公司于2010年1 月1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股票期权数量为8,810,640 份,激励对象人数为92人;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39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97,6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现金1元,并已于2010年6月1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第十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公司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方法如下: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前:股票期权数量9,812,380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数量为8,810,640 份,预留股票期权1,001,740份。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9,812,380×(1+0.3)=12,756,094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数量为=8,810,640×(1+0.3)=11,453,832份,预留股票期权=1,001,740×(1+0.3)=1,302,262份。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行权价不得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每股面值,即1元/股。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行权价。

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前: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39元。

调整后: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39-0.1) ÷(1+0.3)=5.61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律师意见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0-02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10年7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12日,凡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列席会议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利浩先生

(2)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姜洪源先生

(3)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金卓君女士

(4)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建元先生

(5)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笑华先生

(6)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国华先生

(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冲先生

(8)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温烨女士

(9)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卫建国先生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蒋兰英女士

(2)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春光女士

(3)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柯甫灼先生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规定,议案一、议案二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远光软件园 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3399888-684

联系人:张金群、周海霞、赵玲

五、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之外,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一份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项目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赞成股数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利浩先生 
(2)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姜洪源先生 
(3)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金卓君女士 
(4)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建元先生 
(5)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笑华先生 
(6)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国华先生 
(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冲先生 
(8)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温烨女士 
(9)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卫建国先生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蒋兰英女士 
(2)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春光女士 
(3)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柯甫灼先生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请在“赞成股数”一栏填写具体的股份数量,但每一子项的“赞成股数”以及各子项“赞成股数”的合计数均不得超过“委托人持股数”* N(注:N表示各子项数目,如第一项议案,N=9;第二项议案,N=3)。

2、第三项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63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0-02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蒋兰英女士、柯甫灼先生、董蕴华女士等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查,监事会同意提名蒋兰英女士、王春光女士、柯甫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6月2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兰英女士, 1955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哈尔滨电业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干部处处长、组织部长兼干部处长、党委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黑龙江省电力局帕弗尔大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电力部人教司人才交流中心综合处处长,国家电力公司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副主任、集团公司直属工会主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高级培训中心筹建处主任。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蒋兰英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春光女士,中国国籍,1958年生,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3年至1985年任吉林省电力设计院财务科负责人;1985年至1999年历任吉林省电力工业局财务处副科长、科长、财务部会计成本处副处长、会计成本处处长、会计核算处处长;1999年至2008年历任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2008年10月起任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王春光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柯甫灼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财务科会计、成本会计、主办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1998年12月开始任福建省电力工业局财经部主任助理、劳资部主任经济师;2000年11月至今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柯甫灼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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