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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19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

(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谭承平先生;

(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5)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6)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世定先生;

(7)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宜君女士;

(8)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维安先生;

(9)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永平先生;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4、《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0年7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第1项,第3项议案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803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号码: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

通讯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

邮政编码:310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

同意股数: 股;

(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谭承平先生;

同意股数: 股;

(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同意股数: 股;

(5)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同意股数: 股;

(6)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世定先生;

同意股数: 股;

(7)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宜君女士;

同意股数: 股;

(8)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维安先生;

同意股数: 股;

(9)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永平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同意股数: 股;

4、《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编号:2010-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市场营销网络项目总投资4,745万元,原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新建5个办事机构、改扩建10个办事机构,并在北京、天津、武汉、重庆、厦门和青岛等6个地区购买写字楼。其中北京拟投入约800万元,包括办公场地购买500万元,其他设备购置、安装等费用等约300万元。现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将北京分公司原购买办公楼的计划改为租赁办公楼的方式。公司拟在北京朝阳区租赁办公楼,总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预算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所需费用说明
房屋租赁费用6003.5元/平方米/天,365天/年,租期3年,分三年付清,按季度付款。
房屋租赁押金20押30天租金,租期满后,无息退还。
通讯网络运行6020万元/年,按3年计算。
内部装修140一次性。
办公家具30按70人规模配置,一次性。
员工办公设备40按70人规模配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机等。
公用办公设备20网络设备、总机设备、话机、传真机等
商务用车90新购商务车3辆
总计1,000 

二、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由于从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到募集资金到位已有2年时间,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北京市写字楼市场进入了快速的上升期,售价出现了较快上涨。同时区域化经营模式导致办公面积和人员增加较多,公司原先确定的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4月份北京写字楼成交均价达到2.2万元/平方米;5月份成交均价达到2.5万元/平方米左右,环比涨幅达到了12.7%。若采用原先的方案,其购买一个面积相近的办公楼需要约3,800万元,远远超出了公司原先500万购置费的预算,而采用租赁的方式其预算每年为约200万元,较为合理,更有利于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办公楼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营销网络的建设费用,同时有利于加快营销网络建设,与公司未来业务增长与扩展是相匹配的。

三、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的风险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北京分公司办公楼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仅仅改变了部分项目实施方式,并没有完全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由于本次调整后仅改变了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因此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拟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北京分公司办公大楼,改变原先购买的方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本次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项目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客观变化及时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亚厦股份本次变更北京分公司办公大楼取得方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改变相关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建设造成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将通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亚厦股份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变更的生效

本次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亚厦产业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亚厦产业园”)鉴于经营需要需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亚厦产业园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工程保函业务等,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浙江省上虞市开发036-027-518地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广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起生效

2、担保方名称: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持有亚厦产业园100%的股份。2010年5月31日报表,亚厦产业园总资产15,289万元,所有者权益14,989万元,资产负债率1.9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亚厦产业园目前处于建设期间,尚未产生效益。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公司考虑初期阶段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期限一年。

3、亚厦产业园的资信情况:该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成立,尚无资信评级。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商伟华先生、郭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商伟华: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淳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商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芹:女,1978 年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天建设集团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郭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 年7月5日上午10时在公司19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青女士主持。

经过全体监事审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王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客观变化及时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 震:男,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获中国优秀企业家、上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任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硬笔委员会副主任。王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7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之姐丁薇薇之女婿,董事候选人中的张杏娟女士为丁欣欣先生之配偶,王文广先生为丁欣欣先生之表弟。此外,王震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丁欣欣、张杏娟、谭承平、王文广、丁海富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世定、董宜君、王维安、任永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0-025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商议,拟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7万元/人/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2010-024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23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欣欣:195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市工艺装潢家俱厂厂长,上虞市装饰实业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曾获中国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浙江省建筑业杰出企业家、浙江省建筑业优秀经理、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上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绍兴市人大代表。丁欣欣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587万股,通过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75%股权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配偶,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表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杏娟:196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市工艺装潢家俱厂副厂长,上虞市装饰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浙江省上虞市党代表。张杏娟女士持有上市公司2760万股,通过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25%股权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配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谭承平: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曾任上虞市财政税务局副所长,浙大铜材公司副总经理(组织下派挂职锻炼),上虞市财政税务局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谭承平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7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海富:196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营师,中国工程建设(建筑装饰)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十佳经营师、浙江省建筑业杰出企业家、浙江省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高级顾问、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丁海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7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广: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建设(建筑装饰)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浙江省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绍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亚厦木石制品专业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文广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7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表弟,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为丁欣欣先生之配偶。此外,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世定:194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现任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曾获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厅长、中国房协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钱江水利(600283)、莱茵置业(000558)和绿城中国(香港上市)的独立董事。唐世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宜君:193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建委科技处副处长、处长,浙江省建筑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名誉会长等职。获得国务院有特殊贡献科技人员津贴。现任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并兼任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筑装饰行业“中国环境标志”起草小组组长等职,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作贡献奖”。200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宜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维安:196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导。曾获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浙江大学优秀教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七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等荣誉称号。200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现兼任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永平:196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大学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2006年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班。200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无锡玉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浙江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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