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0 年5 月26 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控集团")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于2010年5月28日签署《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云天化以人民币15557万元现金购买功控集团拥有的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复材")51%股权,共同合资经营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0 年6 月7 日,功控集团已收到云天化支付的15557万元股权转让款。
2010 年7 月2日,富华复材收到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富华复材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明;股东变更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富华复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特此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0 年7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