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7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7月17日下午三点在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梅洲路288号湖州太湖阳光雷迪森度假酒店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彬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10年7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推选张彬贤先生、刘明先生、甘润强先生、李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程法光先生、陈铁群先生、汤金木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于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于锦女士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9 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见本公司2010-030号公告。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附件一: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彬贤: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广东包装技术协会副会长、珠海市第七届人大代表。1988年进入珠海美光塑胶油墨制造有限公司,1989年至1995年任该公司总经理,1996年创办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彬贤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其夫人刘秋华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10%的股权,张彬贤先生与刘秋华女士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明: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乐营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香洲乐诚工贸有限公司副经理。自1996年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刘明先生持有本公司6.00万股合计0.06%股权,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甘润强: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公司前身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珠海市香洲富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甘润强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权,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华: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万燕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部主管,珠海兰迪光盘制作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李华先生持有本公司2.50万股合计0.02%股权,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法光:中国国籍,194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化工部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十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程法光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程法光先生于2010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铁群:中国国籍,1946年出生,教授。曾任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微观分析中心主任、实验处处长、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校长兼党委副书记和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为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铁群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铁群先生于2010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汤金木: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兼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兼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金木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汤金木先生于2010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
于锦女士简介:
于锦,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8年7月于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工作, 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任珠海瑞之岛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经理。2010年6月进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宋君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外不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0-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于2010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7月17日上午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喜森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7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选何喜森先生、胡松先生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7月20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喜森: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珠海美光塑胶油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质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何喜森先生一直从事本公司油墨技术开发、产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制定以及油墨项目推广工作,先后主持了本公司PVC及标签油墨等项目及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现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技术中心副总监。何喜森先生持有本公司42.00万股合计0.42%股权,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松: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计划供应部计划员、主管,骏德(珠海)电路板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质检部经理、品保部经理,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生产中心总监。胡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7月21日任期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0年7月16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桂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7月20日
附件:李桂平先生个人简历
李桂平,性别:男,1960年3月14日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1997年1月起就职于珠海市乐通化工制造有限公司,一直在生产部门工作。现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李桂平先生于2010 年7 月16日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0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
(1) 关于选举张彬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甘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4)关于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选举3名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程法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陈铁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关于选举何喜森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胡松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 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锦、侯丽娟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56-3383338
传真号码:0756-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
邮编: 51908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表决事项 | 票数 |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 | 赞成票数 |
| (1) 关于选举张彬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 |
| (2)关于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 |
| (3)关于选举甘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 |
| (4)关于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 |
| 选举3名独立董事 | 赞成票数 |
| (1) 关于选举程法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2)关于选举陈铁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3)关于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赞成票数 |
| (1) 关于选举何喜森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 |
| (2)关于选举胡松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3、票数一栏均为股东行使其投票权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所得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