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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0-2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沃华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2010-24号《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0-24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沃华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中药研究院”)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担保。如通过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通过的可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沃华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以东梨园街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品的研究、开发;医药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医药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沃华中药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7月27日,截止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873.54万元,净资产838.00万元,负债为3000万,资产负债率为77.45%。鉴于中药研究院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为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特委托潍坊市商业银行再向沃华中药研究院提供三年期无息贷款1,000万元。为支持沃华中药研究院尽快成为国内心脑血管中成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研发机构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提供担保。

沃华中药研究院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沃华中药研究院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担保。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日,经审议批准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沃华中药研究院向潍坊市商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担保发表了如下意见: 沃华医药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经沃华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鉴于沃华中药研究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0-25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参与表决监事5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0-27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10:00;

3、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51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期限:半天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得用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王璐璐

联系电话:0536-8553373

传真:0536-8553367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5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1205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回 执

截至2010年8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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