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收到第三大股东海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源控股)通知,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4,581,984股已于2010年7月23日通过司法程序过户给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下称鹏泰投资)。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发布2009-048号《关于解决股东同一控制人下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进展公告》及2009年11月10日2009-050号《关于解决股东同一控制人下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后续进展公告》,披露相关《还款协议》事宜,鹏泰投资代四通集团公司偿还欠本公司款25,842,391元,并约定海源控股将用现金或等值股票向鹏泰投资归还前述款项。
鉴于鹏泰投资和海源控股之间存在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通过司法程序将海源控股等值股票进行过户,实现上述债权的清偿。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0年7月23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表明,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工作。过户完成后,海源控股对鹏泰投资的25,842,391元欠款,全部得以清偿。
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司法执行过户) | 本次变动后 |
持股
总数 | 持股
比例 | 股份
性质 | 增减
股数 | 增减
比例 | 持股
总数 | 持股
比例 | 股份
性质 |
|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 153532910 | 22.75% | 限售股份 | +4581984 | +0.68% | 158114894 | 23.43% | 限售股份153532910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4581984股 |
| 海源控股有限公司 | 12420391 | 1.8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81984 | -0.68% | 7838407 | 1.1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北京一中院的《送达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结案说明。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